如何讓滴滴不再“滴”血,讓人權不再放縱?

如何讓滴滴不再“滴”血,讓人權不再放縱?

昨日,離河南空姐“滴滴遇害案”過去三個月,浙江樂清花季少女又隕於滴滴司機之手。

這當然不是滴滴的第二起乘客遇害案,這已經是滴滴上線4年來第53起性侵案件。幾乎每個月,都會發生滴滴司機性侵乘客事件。

滴滴錯了嗎?滴滴錯了。

滴滴道歉了嗎?滴滴道歉了。

滴滴改正了嗎?滴滴沒有。

滴滴在三個月前針對空姐遇害事件,對夜間乘車隱患和社交功能風險進行防患處理,但近期卻被曝出在風頭過後重新將乘客個人信息從默認隱藏改為默認公開。

如何讓滴滴不再“滴”血,讓人權不再放縱?

顯然這是資本的遊戲,是滴滴在“出行戰”中為取得一己之利將人權擺在光天化日之下,將公眾的隱私、權利置若罔顧。只會道歉的滴滴平臺並沒有給出適當的解決方案,監管機構也並不能從法律的角度做出“取締”的大讓步,受害的一直都是沒有主動權的群眾。

當我們完整的回顧事件,會發現滴滴侵害事件的最大漏洞在於,其審核機制和認證機制過於寬鬆,有無案底,專不專業,都可以進行司機註冊,這已經使滴滴成為了無“保險”的平臺;其次當受害人或者其親屬察覺到危機後,卻無法或者說沒有權利去採取應救措施,包括獲取車牌號信息、司機的信息以及警方的立案權。

針對這些漏洞,滴滴平臺也嘗試過利用“人臉識別、人車合一”等手段來規避風險,但是效果並不顯著。如果將智能合約引入平臺機制,在開源代碼中將“司機背景信息、獲得的差評內容、投訴、吊銷證明”等全方位的評分體系公佈於眾,將所有的應用中都嫁接在平臺的信用協作層,塑造出司機360度的人物畫像,讓乘客在交易之前就已經瞭解司機的過往“歷史”和基本信息,再作出是否去交易的決定。智能合約下的懲罰機制可以排除因信息不透明、不公正,平臺的不作為,不管束,而產生的“漏網之魚”,由此減少引發的風險。

如何讓滴滴不再“滴”血,讓人權不再放縱?

如果意外已然發生,處於案發現場的受害人又要如何成功的自救呢?根據區塊鏈的不可篡改的技術系統,在滴滴平臺已有的體制中加入一鍵報警、全網通緝的功能。最為重要的是在區塊鏈構建起的自治生態中,將權力分配給緊急聯繫人,他們擁有獲取行程路徑,查詢司機相關信息,以及報警立案的權力。尊重人權,從權力分配開始。

在這個區塊鏈倡導要建立“公平、公正、自治”的大同時代,人權卻一再地被枉顧。除了技術對犯罪的監督和控制,我們更需要治心、治素養、治這個社會前進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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