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大货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还变造他人驾驶证~

2019年01月09日14时30分,侯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蒙K号宏昌天马牌重型自卸货车,沿东胜区振兴街由北向南行驶至铜川镇车管所门前道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调查,侯某某从未办理过任何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侯某某自称2018年06月自己在老家山西省尧都区的街上检了一个准驾为A2的驾驶证,然后又通过街上的小广告联系到了一个办证的并把自己事先准备好的1寸照片和捡到的驾驶证还有80元给了这个人,过了一天这个人就把变造好的驾驶证交给了侯某某,询问中民警经过仔细核对发现侯某某捡到的这个驾驶证的个人信息的地址栏竟然和侯某某的户籍地址是同乡,而且侯某某能在大街上检上同乡的A2驾驶证,这个几率真不大,真相似乎很接近了,但侯某某依然坚持该驾驶证是自己捡的。然而,民警进一步调查联系到了真正的本人,此时,侯某某哑口无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侯某某罚款二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侯某某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侯某某合并执行罚款七千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收缴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侯某某胆大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在这里民警要却一下侯某某此类的违法人员,自己没有准驾资格驾驶重型货车如果出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那时不仅自己需要独立承担还伤害了他人,这个险真不能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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