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查处一起涉嫌使用伪造、变造 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

香城都市报报讯(通讯员马跳)

2019年10月23日17时,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将一名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人送进咸安区拘留所。

咸宁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查处一起涉嫌使用伪造、变造 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

原来,10月14日8时35分许,违法人郭某驾驶鄂LE***2号小型轿车在十六潭路与锦龙路至银泉大道路段与同向行驶的李某发生追尾事故。郭某到交警二大队接受扣分罚款处罚时,民警发现郭某出示的驾驶证处于超分、扣留状态,便询问郭某为何证件在其手中,郭某告诉民警自己通过机动车科目一考试,由驾校发还给他的。经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郭某出示的驾驶证与公安网查询的档案编号、证芯编号不一致,郭某手持的是伪造的假证。郭某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遂将其车辆予以扣留。

郭某认识到自身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希望民警能让其先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相关事宜再来接受处理。本着人性化执法原则,交警办理好相关手续后,要求郭某尽快来接受处罚。10月23日9时40分,郭某来到交警二大队接受处理。据其交代,2014年12月29日,其因超速50%以上不足70%被崇阳交警大队记12分,一直未处理该条违章,2015年9月6,因超分其驾驶证被崇阳交警大队扣留。他在2018年2月在阳光家园小区看到张贴的广告,便抱侥幸心理联系购买了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郭某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50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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