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區矯正人員李某某被裁定撤銷緩刑,已收監執行刑罰。經馬關縣檢察院依法監督,馬關縣人民法院對司法局提出的撤銷緩刑建議不在規定時限內裁定的違法行為,得到糾正。
馬關縣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於2019年1月8日在監外執行檢察工作中發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馬關縣人民法院判處緩刑的社區矯正人員李某某,在接受社區矯正期間因吸毒被馬關縣公安局行政拘留13日。馬關縣人民法院在收到司法局的《撤銷緩刑建議書》及相關材料一個月後仍未依法作出裁定。針對馬關縣人民法院對司法局提出的撤銷緩刑建議未在法定時限內依法作出裁定的違法行為,馬關縣檢察院提出糾正意見,馬關縣人民法院予以採納並作出撤銷緩刑收監執行裁定,李某某已於2019年1月14日被依法收監執行刑罰。
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通過開展監外執行和社區矯正檢察監督,有效地維護了社區矯正刑罰執行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了刑罰的正確執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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