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勤務大隊:喜大普奔!明港車管所可辦小車入戶啦!

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務的便民利民措施,明港勤務大隊陸續實施了“四個減免”、“一證即辦”、“一窗通辦”、“自助快辦”、“網上辦掌上辦”、“警郵合作、警保合作”等系列便民措施,努力實現簡環節、優流程、提效能、強服務。日前,明港勤務大隊車管所正式開通了小型汽車註冊登記業務,併成功發放首副號牌。

王某於2018年12月底購置了一輛北京現代轎車,他從新聞上得知各地都在開展交通管理“放管服”舉措,2019年新年伊始便到明港勤務大隊車管所諮詢是否可以辦理註冊登記業務,當得到民警的肯定回答後,他準備齊相關資料後來正式過來辦理,僅一個多小時就順利辦完所有流程。在業務完成和號牌制好後,明港勤務大隊在車管所門口舉行了一個簡短又極具有意義的號牌發放儀式,由大隊支部委員、勤務保障中隊中隊長李代餘將該車管所核發的第一副“豫SS5B28”號小車號牌親自發放到車主手中。

此起,明港勤務大隊車管所除了可以辦理國內七座以下六年內非營運車輛的免檢業務外,還可辦理全新國產小汽車的註冊登記業務,周邊群眾可減少往返信陽的路程和不便,真正將“放管服”各項舉措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實到位,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

新車註冊登記提交證明、憑證:

申請機動車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領取和填寫《機動車登記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憑證。

(3)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4)車輛購置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

(5)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6)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7)法津、行政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並的其它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的免予安全技術經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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