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四十八章簡譯

學習知識每天都會有所收穫,為人處事則每天都會要處理解決糾紛矛盾。

不斷解決處理事物的矛盾,最終就能認知和獲得事物的客觀運動規律。

客觀運動規律不需要人為主觀設計製造,但是它能夠解決處理一切相關的事物矛盾。

人們獲取的利益永遠都不是人為主觀設計製造的東西,如果是人為主觀意識設計想象製造出來的東西,則根本不可能獲得任何實際利益。

這一章老子講得很明白,物質決定宇宙一切。人們每天的日常行為,不是在憑空生產製造資源財富,而是在藉助客觀存在的運動規律或屬性狀態來獲取所需的利益。所以生活工作的過程,就是一個磨練屬性特徵和學習技能規律的過程。如果不去摸索運用事物的客觀運動規律,而是僅僅依靠主觀意識的憑空想象,那麼他將啥都得不到。

這個“損”字不是減少的意思,而是指磨練、損耗、對人身的傷害。“損之又損”就是指不斷的學習和磨練,不斷的產生矛盾又不斷的解決矛盾。“無為”就是不需要人為主觀設計和操縱支配,如果你掌握了其中運動規律,當然可以“無為”嘍。比如你學會掌握了騎車或游泳的運動規律和技能技巧,你自然根本無需再去擔心考慮如何具體操作了,你完全可以忽略掉這些具體操作程序。“無事”不是指天下太平,而是指不是人為主觀設計製造的運動規律。任何違背客觀運動規律的人為偽造運動規律,不具有任何實用價值。這就是“天下神器,不可為也,不可持也,為者敗之,持者失之”的道理。人們獲取的任何利益,都是客觀存在運動規律產生的結果,不是意念想象出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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