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木根受賄案宣判 被判13年罰款300萬

8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姚木根受賄一案。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姚木根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姚木根當庭認罪悔罪。

姚木根任副省長前“告狀信滿天飛” 未影響提拔,昨日,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案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在18日的庭審中,檢方指控姚木根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易安萍、其子姚易、其父姚振明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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