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長姚木根申報兩套房實有12套

重要資產總被“遺忘”、出境出國“說走就走”、家屬移居海外“不知情”……去年以來,中紀委和各地紀檢監察部門針對黨員領導幹部的通報中,“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屢被提及。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要求。專家表示,伴隨個人事項申報制度的不斷完善,有利於從源頭預防和治理貪腐現象,讓黨員幹部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上報房產一套實則N套

去年以來,中紀委和各地紀檢監察部門針對部分領導幹部的通報中,“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成為一種新提法。

這些官員都在隱瞞些什麼?根據規定,我國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要集中填報14項個人有關事項。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項,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等;涉及“家產”方面的有6項,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投資等情況。

梳理典型案例發現,瞞報、漏報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第一類,重要資產被“遺忘”或“不知情”。房產、投資是個人事項瞞報、漏報的高發領域。

2014年至今,交通運輸部18人因“房產”“資產”瞞報被取消考察對象資格。今年9月,杭州市有4名處級幹部瞞報、漏報個人有關事項被暫緩提拔。當事人對“資產”漏報的解釋是,“以為已經出手”的股票實際並未賣出,或者是對配偶所認購的基金“不知情”等。

第二類,因私護照在手,出境出國“說走就走”。

科技日報社原副社長湯東寧可謂此類典型。中紀委對湯東寧的通報中指出,湯東寧未經批准獲取英國永久居留權,一直未向組織報告;多次因私出國,事後隱瞞不報等。

由於因私出國(境)等問題,近期河南省商務廳20名黨員幹部集中受到處理。

第三類,家人都在海外,隱瞞不報“裸官”身份。

2014年,各級組織人事部門結合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對“裸官”進行摸底。有3200餘名副處級以上幹部報告了配偶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近千名在限入性崗位任職且配偶或子女不願意放棄移居的領導幹部,進行崗位調整。

瞞報“風險”加大

從在全國開展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到隨機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抽查比例不斷擴大,對官員“凡提必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要求,隱瞞不報就會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如巡視組在抽查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個人有關事項時,姚申報了2套房產,卻被核實出12套,而且大多地段好,有些房產價格不菲,與其家庭實際收入相差很大。這些問題線索成為查處姚木根的突破口。據不完全統計,黨的十八大以來,在被查的省部級官員中,至少有9人被中紀委通報“隱瞞個人有關事項”。

瞞報漏報個人事項的後果有多嚴重?2014年,有5名擬提拔中管幹部被取消提拔資格,有數十名廳局級、縣處級考察對象被取消提拔資格。在地方領導幹部中產生很大震懾。

姚木根案:從金融街房產查起 發現房產十二套

農家子弟的仕途路,讓1957年出生的姚木根,在事業上特別的努力。從科員官至發改委主任,再升至副省長,可謂官途亨通。只是而今,姚木根老家所在的江西樟樹市中洲鄉甘竹村,姚家大門緊鎖,有些冷落。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8月5日發佈消息稱,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因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已移送司法機關。經查,姚木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收受鉅額賄賂。

副省长姚木根申报两套房实有12套

8月18日,姚木根案庭審現場

早在3月2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就已公開,姚木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當日江西省機關報卻刊發了一篇署名“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姚木根”的文章,多少有些讓人唏噓。在此前一天,姚木根在一場有關水利的全國會議現場,被直接帶走。4天之後,姚的妻子易安萍也被警方帶走。據悉,易安萍被帶走最大的可能是和其名下的大量房產、股票有關。

不明鉅額財產

據報道,姚在解釋其財產時說,幾千萬炒股的錢是親戚之間湊起來的,買房子的錢是借來的。但外界認為,如此多的房產和股票,這樣解釋很難自圓其說。

“姚的個人財產報告,為其落馬撕開了一道口子。”8月5日下午,江西省發改委一位不願具名的官員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去年中央巡視組來了之後,副省級以上的領導其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全部被調出來,包括姚木根的報告。

“姚的報告只填了一套房產,而其被舉報的房產多達十多處,二者相差甚遠。”上述官員說,不僅如此,在調查之後又牽出了鉅額股票,這些問題都需要搞明白。

姚木根的原同事、曾任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的鄭克強在其微博上轉發姚木根被調查的消息時稱:“聽聞姚有存款幾千萬、房產十幾套,來源不明。”之後,巡視組為此傾注了更多的精力。

明顯的差距曾引起巡視組的注意,但姚木根的解釋是“幾千萬炒股的錢是親戚之間湊起來的,買房子的錢是借來的”。

查處姚木根,就是從這套金融街房產入手開始突破。

在發改委系統工作近20年

庭審中,檢察院指控姚在其擔任發改委主任和副省長等職位時受賄。

姚木根曾在江西省發改委系統工作近20年,在當選副省長4個月後,不再兼任省發改委主任一職。一位江西省政府廳級退休幹部曾表示,姚木根在擔任江西省發改委主任和副省長期間,審批權力很大,牽涉太多大項目和行政審批。

此外,姚木根擔任江西省副省長長達4年多,根據江西省政府2013年7月31日發佈的有關省政府領導分工的官方文件,姚木根是排名第五的副省長,分管領域主要是水資源、國土資源、農業、糧食、人口和計劃生育、人防方面的工作,具體分管15個部門的工作,同時聯繫省軍區、省武警總隊、江西儲備物資管理局、中儲糧江西分公司、省氣象局等5個部門。

通過妻子收受財物

姚木根的簡歷顯示,在1998年之前,他曾在江西省計劃委員會(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作,到2007年3月,擔任江西省發改委主任。而後在2011年5月,姚從發改委主任升任副省長。

姚木根落馬時,當地官場多名人士對媒體稱,早在其擔任發改委主任期間,就“告狀信滿天飛”。在姚升任副省長之前,有很多人反映他的問題,但最終沒有影響到他的提拔。

在庭審中,檢察院指控姚木根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企業和個人提供幫助。早在姚木根被調查時,就有稀土商人對記者表示,“他們的項目少,投資才9000多萬,這種小項目,當初根本不夠資格去找姚木根的關係”。

在18日的庭審中,檢方指控姚木根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易安萍、其子姚易、其父姚振明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早在2014年,姚木根被帶走調查僅僅6天后,他的妻子易安萍也被紀檢部門帶走。

公開信息顯示,以“易安萍”為名的自然人,在2009年為洪城水業的十大流通股股東,2012年為聯創光電的十大流通股股東,2013年為羅平鋅電的十大流通股股東,分別持股0.27%、0.29%和0.2%。

對於上述股票的持有人易安萍來講,股票的總價值約1500萬元。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向本報記者分析說,僅憑此信息不能證明這些公司的股東“易安萍”就是姚的妻子“易安萍”。

“要對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在去年的中央巡視中,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如是強調。

與此同時,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已在省級層次取得突破。其中,陝西省出臺規定,要求新提拔領導幹部對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該規定稱:“對不願申報或不按時申報的,不再作為提拔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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