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亮點不止起徵點!被經常僱傭的臨時工,恭喜了!工資正式大變,政策越來越好了。
個稅改革
企業僱傭臨時工工資大變!
新個稅定了,自2018年10月起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點擊鏈接即可閱讀:定了!10月1日後個稅得這麼交!財政部剛剛宣佈!),除這個好消息外,僱傭的臨時工工資也要變化了,快來看!
個稅改革,亮點不止起徵點!
新個稅法公佈以後很多人的關注點都集中在起徵點調至5000元的免徵額上,而忽視了下面這條重要的信息:
新個稅法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採用分類徵稅方式。
稅政君劃重點:新個稅法將“勞動報酬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適用同工資薪金一樣標準的超額累進稅率。
這一變化代表著以後不管是你朝九晚五勤勤懇懇工作拿到手的工資,還是趁閒暇做兼職賺的外快,都將一視同仁,交稅的時候不再有差別。
對於部分自由職業者,尤其是企業僱傭的臨時工來說,無疑是比個稅起徵點上調還要利好的一件喜事!
經常被僱傭的臨時工,恭喜了!
我國稅改前的個稅徵稅方式以分類稅制為主,勞動報酬和工資薪金雖然都是勞動性收入,但適用的稅率不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式也不同。
舉個簡單的栗子:同樣是收入10000元,小王是按工資所得交稅,小趙是按勞動報酬所得交稅
小王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社保費)*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0000-340)*20%-555=677
稅後收入=10000-677=9323
小趙應納稅額=勞動報酬所得*(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0000-2000)*20%-0=1600
稅後收入=10000-1600=8400
通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勞動報酬所得交的稅遠高於工資薪金所得。
臨時工申報個稅、繳納社保,會計處理,
瞭解一下!
情況1 與臨時工存在聘用關係
若臨時工與企業:
1. 存在實際僱傭關係簽訂了勞動合同;
2. 按月定期支付報酬。
企業需要按照“工資薪金”給臨時工發放報酬,同時需要幫臨時工代扣代繳社保以及個稅。
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舉例來說:
公司的保潔、保安人員,雖然這個崗位人員變動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時就固定存在這個崗位,並且員工參加單位的考勤、服從單位的規章制度管理,那麼這種情況就屬於存在實際僱傭關係並且有一定連續性,應該按照工資薪金處理,並且需要給這些員工繳納社保,當然如果這些員工已經其他單位交過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複交納。
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應作為工資薪金,准予在稅前扣除。企業僱傭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也屬於企業任職或者受僱員工範疇。
情況2 與臨時工不存在聘用關係
如果臨時工與企業:
1. 不存在實際僱傭關係;
2. 沒有與單位簽訂有期限的勞動合同;
3. 只是提供偶爾或按次提供的勞務,並按次支付報酬。
這種情況就應該按照勞務費處理。
勞務費雖然也是人工費用,但是和工資薪酬分開。勞務費的金額是不作為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的基數的。接受勞務的企業不需要為提供勞務的人提供社保。
這類員工提供勞務需要去稅局代開勞務發票,企業憑勞務發票入賬,個人所得稅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
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銀行存款
給會計人的7點提醒
會計人需要重新學習個稅!
1.10月開始就要開始按照新的免徵額進行扣繳個稅。
這是個好消息,無數中國人等待的時間點來了,18年10月1日開始就可以按照5000免徵額扣繳個稅了!
@稅政君 那9月份工資就是按照5000嗎?
答:只要是在10月1日之後發放的工資就可以按照5000免徵額了,是不是掐指一算,還需不到1個月就可以享受這次盛宴了啊!
2.個稅彙算清繳全面來襲!
居民個人年度終了後需要補稅或者退稅的,按照規定辦理彙算清繳。
什麼意思?因為這一次改革之後按照年度來計算個稅了,單位都是先給你預繳每個月,但是每個人需要每年進行彙算清繳。
3.何時彙算清繳啊?
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這一項安排非常好,既考慮了很多企業5.31之前都去忙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了,哪有時間給每個人進行個稅申報啊!
6.30之前個人彙算清繳的話,大家的年終獎基本都發完畢了,計算的時候要把你們的年終獎也一起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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