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商法》為啥代購圈一片哀嚎?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從2019年1月1日起,就正式實施了。那麼,這部《電商法》的威力真有這麼大?

①刷好評、刪差評已經過時了

好評對於電商賣家來說堪比命根子,一個差評就會引來短信電話轟炸、花式報復,新公佈的《電商法》規定,未向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或者擅自刪除消費者評價的,將被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

②大數據“殺熟”不存在了

《電商法》第18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③從此搭售是路人

我們只是想單純地買個機票,卻被稀裡糊塗地搭售了航空意外險加延誤險、接送機,隨著《電商法》的頒佈,這樣的搭售將被徹底杜絕。

④假貨無處遁形

《電商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新政許可信息,而平臺又擁有辨別真假的能力,如果商家售賣假貨,平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毫無疑問,這是杜絕電商假貨山寨貨氾濫的又一劑猛藥。

⑤電商也要依法納稅

十年前工商總局一紙條文免除自然人網店工商登記義務,淘寶生意風生水起,實體商家著實眼紅,十年後電商和實體經濟迴歸到線上線下平等對待,以一張個人身份證就能開一家淘寶店的日子或將到頭。

⑥雙十一快遞告別拖延症

每年的雙十一買買買之後就是漫長而痛苦的等待,賣家經常因發貨量大而延遲發貨,明年的雙十一就不會這樣了。《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實現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

⑦從此押金不難退

網上訂酒店、騎共享單車等都需要消費者先交納部分押金,《電商法》要求電商平臺不得對押金退換設置不合理條件,且應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

⑧平臺責任更明確

空姐搭滴滴網約車遇害事件引發全民討論,惡性事件頻發,這些平臺到底責任幾何?對此《電商法》規定,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商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除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外,還將被處以最低5萬元,最高200萬元的罰款。

從營業執照,到假貨,再到繳稅,想得到的,想不到的,《電商法》都提到了,正式開始實施後,可謂有人歡喜有人愁。

▷ 賣家們很是擔憂:怎麼辦?本來就利潤比紙薄,如今還要交稅,還讓不讓人活了?

▷ 代購圈一片哀嚎,不少人已在尋找新的謀生出路。

《電商法》對 “相應責任”認定模糊

或將打擊消費者的維權積極性

本次將稅收問題納入《電商法》範疇,既是對我國現行稅收制度的一個強調,也是《電商法》規範範圍的應有之義,同時也是我國將稅收制度逐漸收緊的信號。

我國偷稅漏稅問題不僅僅在電商方面,由於近年來電商發展快速,情況較為突出,因此藉著《電商法》的出臺將稅收制度納入其中,這是行業發展的進步。

但就稅收來說,其實反而體現出我國在稅收制度這一塊存在一些問題,例如稅負公平性問題、監管問題甚至是對於稅收的意識問題。

《電商法》對跨境電商也作了相應的規定,那麼在我國促進跨境電商發展的態度之下,如何解決其所帶來的稅收問題。

例如微商環境下如何繳納稅款?何時繳納?是否會產生重疊徵稅、重複徵稅?又由誰來監管?後續是否將追繳先前偷漏的稅款?

如果追繳,全額追繳還是部分追繳?如果追繳是否將意味著一大片的小經營者將面臨停止營業?如果不追繳,對於先前繳納稅款的經營者而言又是否有優惠政策?

除了可見的較重的稅負以外,還有繳納稅款的公平性問題,這一次只是把稅收問題又突出了,但要解決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此外,關於對平臺經營者的連帶責任與相應責任的規定主要集中在《電商法》第三十八條中: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關於這一點,一直在立法過程中產生激烈的爭論,我的觀點是:

◈ 對 “相應責任”的認定非常模糊,既未採取連帶又不選擇補充責任的做法,實際上導致消費者在維權時處在更加弱勢的狀態,在平臺內經營者無法承擔責任時,本條並不能明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也無法平衡維權成本與結果,事實上缺乏法律應有的確定性,打擊消費者維權積極性。

◈ “造成消費者損害的”若屬於條款適用的必要條件,是不是意味著在沒有造成損害的情況下,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商平臺若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審核義務則無需承擔責任?即,電商平臺擁有僥倖的空間?

此外,本條規定了平臺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但是對於這種義務的具體內容,還不明確,需要通過以後的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來進一步明確。

《電商法》的實施

將對淘寶業務構成重大影響

《電商法》頒佈後,電商行業將不再是法外之境。

從此,草根賣家也要合規經營,改變了C2C與B2C的競爭格局。

尤其是對C端店主的影響最大,比如微商、個人淘寶店主等,因為這些賣家此前可能連店鋪的銀行賬號都沒有註冊過,更別說繳稅了。如今,要開始繳稅了。而這一群體又是比較大的,尤其是淘寶上,個人賣家特別多。

所以,與騰訊、網易、京東等受邀企業均派出研究人員參加不同,馬雲親自到場發言。因為該立法,將對淘寶業務構成重大影響。籠統地計算,或將對50%的阿里電商業務造成影響。

此外,《電商法》還規定:細化知識產權保護,打擊“假貨”銷售;將微商、直播銷售等經營方式納入監管;禁止平臺逼迫商家二選一;監管者對平臺經營者的行政處罰最高罰金可達200萬元等等。

可見,說《電商法》的公佈是最近十年來最重大的電商事件,一點都不誇張。

我認為,草根電商創業有兩大紅利,一個是流量紅利,一個是政策稅收紅利。流量紅利三年前就枯竭了,現在隨著《電商法》的公佈,政策紅利也要消失了。

而對於一直合規經營的自營B2C來說,則是一大利好。特別是高端消費品牌溢價更高,消費者有更高的認知水平和消費水平,以寺庫為例,創業伊始就深耕高端消費,已經積累了很好的服務口碑。

在規則越來越完善的營商環境下

無視規則、野蠻生長的時代已經過去

《電商法》是我國電子商務領域第一部綜合性法律,在電商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內容上覆蓋了電商交易流程中的各個關鍵環節,同時還包括了大量促進性的規定,後續會由主管機關出臺落地細則,因此對電商各相關行業發展都有著積極的作用。

當然,電子商務發展速度非常迅猛,新問題不斷出現,立法出臺後一定會面臨諸多新問題。

所以《電商法》能否靈活適用到實踐中去,有效地解決問題,還需要時間檢驗,尤其對有權執行和解釋《電商法》的權力機構是一個不小的考驗。

《電商法》對平臺規定了諸多法定義務,平臺需要在配合主管機關對電商實施監管、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等方面依法採取更多措施,在合規方面給予更多投入,這些要求不僅僅是針對淘寶、京東等大型綜合電商平臺,對垂直領域的電商平臺等都適用。

一方面,賣家比較關注《電商法》規定的關於工商登記、納稅等方面的要求,從《電商法》的立法指導原則出發。

這些要求雖然一定程度上可能帶來經營成本的增加,但相信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會給出符合電商發展具體情況的實施細則或者操作標準,不會令賣家因此不堪重負。

新《電商法》為啥代購圈一片哀嚎?


另一方面,《電商法》也規定了“限制平臺濫用優勢地位”“平臺協議規則徵求意見”“電商合同主體民事行為能力推定”等對電商賣家有利的條款,可以幫助賣家更好地保障自身權益。

有不少代購業者擔心,《電商法》正式實施之後,代購從業方式將受到嚴厲的監管,這其實這是對《電商法》的誤讀。

《電商法》對跨境電商規定了諸多促進性的條款,並且要求主管機關為跨境電商提供各種便利,其中沒有對海外代購做出限制或否定性的要求。

海外代購如果不違反現有的法律規定,尤其是不存在偷逃關稅或者假冒偽劣等問題,一定是被法律所允許的。在規則越來越完善的營商環境下,誠信經營,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一定是大勢所趨,無視規則、野蠻生長的時代已經過去。(轉發。如需辦理執照188!9859!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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