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父親最起碼的自覺:在恰當的時機與女兒保持身體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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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作為女兒生命裡第一個出現的異性,在恰當的時機,以身作則,與孩子劃清身體界限,這即是一種自我約束也是一種保護。

一個父親最起碼的自覺:在恰當的時機與女兒保持身體距離

大學時我看過一篇連嶽的回讀者信,要麼是刊登在《上海壹周》上,要麼是在他的系列叢書《我愛問連嶽》裡。

那是剛上大學的女孩向連嶽傾訴她的困惑:與父親的關係。那是赤裸裸的亂倫,她與父親的感情比很多人的初戀還要熾熱,她極其依戀和崇拜父親,父親對她也很疼愛,兩人的性關係早就開始了,甚至在父親送她上大學時,趁宿舍沒人,兩人還做了愛。

她心裡清楚這是亂倫,但深陷其中,無法自拔,根本接受不了與父親關係的中斷,於是向連嶽求助。

我記得連嶽沒有攻擊這種行為,先是說他收到很多來信,不乏這種違背主流價值的生活,但他認為女孩的父親不盡責,處在這種關係的女孩要承受的輿論壓力太大。

父親對女兒最好的愛就是放手,讓她學會與同齡男孩坦坦蕩蕩、正大光明地戀愛,而不是把女兒捏在手裡。

一個父親最起碼的自覺:在恰當的時機與女兒保持身體距離

當時我看到這封答讀者信時是很吃驚的,在我的概念裡,亂倫與強迫與犯罪與不道德直接掛鉤,我沒料到的是也有雙方自願的情況。

回想自己與父親的關係,我只隱約記得我很小的時候是很喜歡他的,每晚睡覺要摸著他的臉才會安心,有次我睡得迷迷糊糊的,手放到我媽的臉上,給我媽嚇醒了。他還會把我架在脖子上帶出去玩。

我上小學後,他就不再與我肢體接觸了,禁止我打扮,禁止我和妹妹與異性走得太近:我第一次帶異性回家已經23歲了,那是要見家長。

他用一種極其簡單粗暴地方式保護我和妹妹。有次工地上一個流裡流氣的小男孩來店裡吃飯,只是對我妹妹說了句:小姐,倒杯水!我爸二話不說直接掄起椅子砸過去,指著那個男孩罵他:你狗日的叫誰小姐?滾!再讓我看見你,見一次打一次。那男孩嚇得落荒而逃。

一個父親最起碼的自覺:在恰當的時機與女兒保持身體距離

時至今日,我對父親的愛與恨早就淡如水了,但也是因為他的影響,就算經歷失戀的苦痛,有過對男人的失望和不解,但心裡一直對男性充滿好奇與興趣。

我在戀愛狀態時常常不由自主地在戀人面前展露出小女孩的姿態,就像我嬰幼兒期在父親面前那樣,即便我快32歲了,晚上睡覺也要摸男友的皮膚,還讓他撫摸我後背幫我入睡。

我不認為這是戀父情結,我很清楚什麼是愛情,但我的父親作為我生命裡第一個出現的異性,在恰當的時機,他以身作則,與我劃清了身體界限,這即是一種自我約束也是對我的一種保護。這種父親的自覺原本在我眼裡該是自然發生的事,只有在看到別人的不幸遭遇後才明白,其實我很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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