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月交社保,有没有想过如果在59岁不在了,该怎么办?

月月交社保,有没有想过如果在59岁不在了,该怎么办?

上班几十年,每个月的工资都要拿一部分出来交社保。对于每一个缴纳社保的职工来说,最终的目的无非都是看病时候能少花钱,以及退休之后每个月都能稳定领取一笔养老金。然而,人生总是充满着意外,有些人可能来不及享受社保带来的好处就不幸离世了。特别是对于男性来说,社保更需要交到60岁才能退休。万一发生了意外,这部分辛苦缴纳的社保能够拿回来吗?

一般而言,社保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商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所谓的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都是可以被继承的。

养老保险分为两个账户,一个个人账户,一个统筹账户。我们在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一般是自己缴纳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公司缴纳一部分进入统筹账户。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参保人意外死亡,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是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的,而统筹账户里的钱也就是单位缴纳的部分不退还。但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的,由于需要自己再缴纳企业部分,所以意外去世后退还的仍是个人账户的余额和利息,这就比较亏了。

同样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一样是可以被继承的,但也是只退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纳部分会被纳入统筹账户;如果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参保人去世时还有余额的,也会退还给继承人。

另外如果交的是乡村社会养老保险,且身故者收取养老金不足10年,其确保期内剩下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承继人或遗言承继人、受遗赠人一次性承继或分期持续收取至满10年确保期;无法定承继人或遗言承继人、受遗赠人的,由乡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担任付出其丧葬费。

同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具体金额和领取条件要视各地政策不同而定。而除了逝世,像是出国定居、同一时段重复参保等情况,也可以进行退保并且拿回自己的社保费用。

(本文综合自:律师365、金十数据、希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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