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伴:海淀区中小企业成长政策指引

全能伴:海淀区中小企业成长政策指引

一、协同创新券专项

【参考星级】★★★★

【申报时间】全年申报

【享受主体】

通过海淀区协创券平台认证,并对符合协创券支持条件的企业提供研发创新服务的机构。

【优惠内容】

整合驻区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资源,支持建设创新资源共享平台、科研设备租赁中心、共享型产业中试基地等创新服务机构,促进区域创新资源融合共享。对企业通过创新服务机构购买研发服务的,通过协同创新券的方式,按不超过实际成交额3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

【享受条件】

(1)企业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

(2)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基于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的标准;

(3)企业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4)企业为协同创新平台注册会员;

(5)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

【政策依据】

(1)《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

(2)《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7号)

【所属部委】园区管委会

全能伴:海淀区中小企业成长政策指引


二、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

【参考星级】★★★★

【申报时间】4月

【享受主体】

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

(1)对从驻区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的纯信用贷款、履约保证保险贷款、非上市和非“三板”挂牌股权质押贷款,且上年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并符合其他必要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海帆计划企业中的小微企业和中型企业贴息标准分别为贷款基准利率100%和50%,其他类型小微企业和中型企业贴息标准分别为贷款基准利率50%和25%。

(2)单一企业仅可就一个贷款项目申请补贴,补贴上限为50万元。符合贴息政策的外币贷款以取得借款日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补贴标准与人民币贷款一致,补贴额不超过其实际发生成本,补贴上限50万元。

(3)本条所指的信用贷款是借款合同上除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外,无其他担保、抵押、质押等保证方式的贷款。

【享受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况良好,原则上无连续亏损现象(处于建设期内的新建企业除外),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3)申报单位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4)申报单位不属于(不含有)《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的调整退出范围,不应生产北京市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5)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项目开始时间应在2016年1月之后,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6)项目应具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益,需测算出明确的减排量、节能量等绩效指标。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涉及土地、环保和建筑施工的项目各项手续齐备。

(7)项目合同、票据等资料合规、完整、规范。

【政策依据】

(1)《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7号)

(2)《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10号)

(3)《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所属部委】 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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