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要寫好人物報道,一定避免的14個“坑”

作為一個記者,寫人物報道是經常要面對的一項工作。人物採寫也許是這世間最有趣的工作,同樣也是最痛苦的工作。紮實的準備工作、充實的採訪階段、思考和討論的寫作過程這幾個步驟都馬虎不得。但是仍有一些在寫人物中的忌諱和“坑”,只有成功避免,才能成就一篇成功的人物訪談報道。

1

羅列事蹟


這是針對典型人物而言。怎麼讓人物回到人物本身,不再承載人物本身以外的東西。

為什麼要寫這個人?之所以寫這個人,往往是因為這個人身上的某種個性吸引我們,成功也罷、失敗也罷、這個人做出某種非同尋常的事也罷,都和這個人的個性有關。一個人一生做很多事情,而決定一個人的人生走向的事並不是很多,記者在採訪中並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人物的很多事情都採訪到了,但哪些事情能收錄進文中,大有講究。一個人在重大關口所做出的選擇最能體現這個人的個性。就拿一些創業精英來說,之所以做成功,恰恰是這個人的個性決定的,是他和別人不一樣的個性在起作用。

記者的人物寫作中最大的問題就是隻把他的業績寫出來,採訪到很多故事,但找不到這些故事和這個人的個性有何關聯。不是在表現個性,而是羅列事蹟。

2

人物無個性

每人的性格都很複雜,有矛盾。每個人都有一個很樸素的底色。在有限的篇幅裡,要能抓住這個人的底色展開敘述。

如冰點週刊叢玉華寫的“摳門謝老太”。這個人省吃儉用,摳到一個常人無法想像的地步。報道寫她一生的“摳”和死之前的“不摳”。在組織材料時始終圍繞著謝老太怎麼摳,怎麼省這一個點上。所以1500的篇幅,最好能用兩個字或一個字來概括,寫的東西才不會散亂。

如寫一個公務員,就寫他兩個字——本分。他身上可能還有其他個性,但就圍繞“本分”寫。概括的幾個字都是這個時代稀少的品質。他們身上的這種品質非常稀少。寫人物就是要突出人物的側面。


3

寫成人物小傳


人物報道人人能寫,寫好最不易。其中一個最易犯的毛病就是把人物報道寫成人物小傳。大家生怕漏掉這個人的某一時期或某一段。他少年時怎樣,童年時怎樣,就寫成了小傳。這是我們最常犯的錯誤。

這種人物可以概括為履歷式人物。凡是這樣寫人物報道的,都是採訪時自己腦子裡的主題意識非常弱,自己沒有很成型的想法,讓被採訪對象牽著鼻子走了,只是有文照錄。

當然,並不是早年的事情不可以寫,關鍵是怎麼找到早年發生的事情和今天報道之間的關聯,找到與主題的關聯。

4

主觀論述


一個人的行為和語言構成他的性格。寫一個人不能讓記者自己出來論述,這是常見的毛病。比如這人怎麼勇敢、堅強或懦弱,都是記者給貼的標籤,其實即便是寫,也應該用他自己的行為來寫,記者不要自己站出來說這個人怎樣,跳出來給人物貼標籤,像“這個勇敢的漢子”,“這個柔弱的婦女”等等。要使用被採訪者自己表現出來的行為和他的語言。

記者採訪時不要老注重他怎麼說,要注重他的行為並研究行為,因為行為才能表現出他的個性。


5

仰視被採訪對象


採訪有權有勢的人或一些大老闆,最忌諱的是仰視,當然也不能俯視。最好的是平視。只有平視才能和他平等對話平等交流,這樣寫出來的東西心態才健康。仰視不可能做到客觀。特別是採訪有名望的人,甚至要有意識地解構或打破他在公眾前的神秘形象。要把他拉到普通人的行列。


6

做傳聲筒


被訪者說什麼記者也說什麼,這是最偷懶的人物報道模式。“他說”“他說”“他又說”,一篇文章大段地引用被採訪對象的話,甚至連被訪者說早年是從哪哪畢業的都引進來是不可取的。並不是說訪談這種體裁不可用。訪談體一定要非常慎重地用。像法拉奇都是用的訪談體,只有在恰當的時候找到恰當的人說恰當的話,這時才可以用訪談體。像徐百柯寫過“何謂大國,如何崛起”,都是用的訪談體。恰當的時候恰當的話題出來了。


7

沉悶論述


一個好的人物報道通常用三種方式交叉寫作來完成,一種是陳述,一種是描寫,一種是和被採訪對象之間的言語。最怕的是記者在寫作時一陳到底,這樣的報道容易特別沉悶。如果你能用描寫、陳述和引語三種方式交叉出現,文章就不容易沉悶。

談到描寫,一種是記者直接採訪時目睹的,另一種是找到目擊者請他描述當時的情景,然後再還原場景,然後陳述。一般新聞主要是敘述為主,但一定要交叉使用描寫和引語。特別是報道很長時,更要交叉用。一陳到底就簡直使人無法讀下去。


8

脫離場景


特殊場景構成特殊的人,一個人的成長離不開場景。

如江菲寫過一個修鋼筆的人,一個老的手藝人的職業倫理。記者寫他時就把他放在他的鋼筆鋪裡。再如包麗敏寫的“通往功名之路”,一個研究法律的人,北大的,他常年在基層普及公民意識和法律知識,他利用假期七天去貴州山區普及法律常識,他的舉動很有象徵意義。在敘述貴州之行時不時插入他平常做的事情,作為背景,而新發生的有象徵意義的鄉村之旅作為重軸。既有新聞意義又不是很孤立的行為。


9

大段引原話


什麼東西能成為引語?不是這個人說了什麼話都能成為引語。大段引被採訪者的原話,是在人物或其他報道中用得最爛而且是最不恰當的。

第一,能作為引語的必須是這個人說的具有個性化的話,只有他才會說這話,帶著他身上明顯的個人烙印。而且一定要短小精悍,千萬不能一引幾百字。甚至幾十字都長。

第二,引語當然不排除陳述和表達他的觀點,必須是非常鮮明地表達被採訪人的觀點。

第三,引語還有非常重要的功能,在文章的上下銜接時可起到一種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避免讓文章一陳到底。陳述時讓被採訪人自己出來說,使整個文章發生了節奏上的變化,銜接起上下兩段。


10

忽略細節


這點很小,比如寫一個人物不要用同一稱謂,要不斷地變。比方用她,或用她的名字,或用能夠代表她職業特點的稱謂,總之要不斷的變化稱謂,讓敘述不沉悶。不要通篇都是“她”,稱謂要靈活轉換。


11

寫作不生動


比如“他說”這個講究很多,這都是細節,但對提升一篇文章非常有用。有時會“津津樂道地說”,有時會“突然跳起來說”。這裡有的會把稱謂放在前面,有的放在後面。這個變化要在採訪過程中觀察被採訪對象,要細緻觀察。這對提升你的寫作很有用處。


12

小標題太多


小標題是一種偷懶的表現。當記者無法駕馭瑣碎的材料把它變成整體時才會用。一個好記者會根據性格邏輯或其他因素組織材料,不是沒辦法才把這幾段融和起來時就用小標題,好的記者應該是一個縫製高手。


13

僅採訪一個人


我們不可能設想寫一個人,不採訪他周圍的人。被採訪人經常意識不到自己在別人心目中的印象,所以周圍人提供的關於被採訪者的印象才可能更接近真實的人物。

美聯社記者為了寫紐約市長,他首先把市長傳記看了,所有報道這個市長的文章看了,然後根據材料採訪市長底下的市政廳的人、他的競爭對手以及他的家人,他採訪了六十多個人,然後他要求跟著市長走一個星期,一直把這個星期走完,他才坐下來跟市長談。談完後材料無限龐大,他自己覺得挺滿足,開始整理材料,寫出一個六千多字的報道,題目叫“抓住大樹”。

一個人物報道最少應該採訪四五個人,不能採訪一個人就開始寫。很多東西寫不到位,除了技巧大多都是採訪不到位,問題就出在採訪不全面上。


14

沒有獨立風格


一個好記者寫完東西不署名大家都知道是這個記者寫的。新聞這種東西就是手工作坊,不是流水線,一對一。

這隻能悟,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很多各種類型的人物報道究竟為什麼好,講不出來,只能揣摩它,這當中有敘事的節奏、語言等等,這種說不出來的東西只能靠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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