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系統參數,探頭附近做文章 揭祕環保數據造假那些事兒


修改系統參數,探頭附近做文章 揭秘環保數據造假那些事兒


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工作人員正在現場檢查。(受訪者供圖)

2018年4月份,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了《關於加強固定汙染源氮磷汙染防治的通知》,按照要求,氮磷排放重點行業的重點排汙單位應於2018年6月底前安裝含總氮和(或)總磷指標的自動在線監控設備並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聯網。工作剛剛啟動,那時候,總磷、總氮指標尚未納入到考核中,大多數的汙水處理廠總磷、總氮指標都還處在尚未達標的水平。

而濟寧汶上縣某汙水處理公司的總磷總氮指標卻一直比較穩定,沒有明顯的超標情況。這一點引起了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汙染源監控室的注意,並將該企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4月27日,山東省監控中心對濟寧汶上縣某汙水處理公司啟動了獨立調查。

“我們一開始只是懷疑,結果調查時抓了個現行,也驗證了我們之前的分析。”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汙染源監控室工作人員劉常永說。

汙水處理廠的在線監測每隔兩個小時採樣一次,劉常永一行調查前提前算好了採樣時間,調查時正好看到濟寧汶上縣某汙水處理公司的工作人員把總磷、總氮採樣探頭從總排口放到旁邊的生物指示池裡,將造假行為逮個正著。

隨後,劉常永及同事分別對總排汙和生物指示池的水進行取樣,進行人工監測。同時,對比採樣探頭移動前後的在線監測數據。經手工採樣分析,該公司總排口廢水總氮監測結果為23.4mg/L,生物指示池廢水總氮監測結果為10.4mg/L,生物指示池廢水濃度達標,總排口廢水總氮超標0.56倍,且生物指示池廢水濃度低於總排口。

濟寧汶上縣某汙水處理公司涉嫌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按照全省環保公安聯勤聯動執法工作機制,監控執法人員固定好證據後通知省公安廳食藥環偵總隊,公安廳責成當地公安機關調查處理,檢查人員現場向汶上縣公安局移交了調查證據。目前,當地環保部門已依法對該公司處以60萬元罰款處罰,當地檢察院已向法院提起公訴。

監測設備上改參數

數據能相差十幾倍

“我們總結的企業常見數據造假的手段有‘兩大類十多種’。”劉常永說,所謂兩大類主要是從軟件和硬件上進行造假,軟件方面,比如通過修改在線監測系統的參數等,而硬件上,則主要在採樣探頭附近做文章,濟寧汶上縣某汙水處理公司的例子就是在硬件上造了假。

2015年之前,在山東尚未實施汙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動態管控系統,企業通過軟件造假的成本低,簡單易行,比如通過修改在線監測設備的諸多參數,上傳到監控中心平臺的數據可能與實際監測數據存在十幾倍的差距。

近幾年來,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查處的數據造假案例已經出現比較明顯的下降趨勢,這主要得益於信息與監控中心組織研發的汙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動態管控系統和持之以恆的打假執法行動。動態管控系統從源頭清除設備造假隱患,實施數據質量公開承諾制度,建立了一套防止作弊、很難造假的監管系統。

設備廠商籤承諾書

造假自動退出市場

“首先第一步就是要求進入山東市場的設備廠商,在設備上儘可能地減少可修改的參數,即便是能自己修改的,也需要設定一定的範圍,保證上傳數據的準確性。”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汙染源監控室主任石敬華介紹。

在當時的環境中,有的企業購買在線監測設備首先問的不是價格和設備質量,而是造假方便不方便,很多設備商都感到很為難,甚至被迫配合。為此,山東還專門開了一個二三百人的會議,把所有的設備廠商集中在一起進行了宣講。此外還實施數據質量公開承諾制度,設備廠商簽訂數據質量承諾書,公開承諾不造假,一旦違背承諾,就要自動退出山東環保市場。

第二步就是把所有可以修改的參數集中監管起來,只要企業修改參數,在汙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動態管控系統中就能發現。

自從上線動態管控系統後,企業數據造假就困難了很多。“通過動態管控,企業想通過更改軟件參數的方法進行數據造假基本不可行了。”劉常永說。再加上數據造假的檢查和處罰力度也在不斷加碼,現在很少有企業敢頂風作案。2013年、2014年,信息與監控中心每年查處數據造假案件十幾起,2016年和2017年各查處了兩起,2018年只查處了1起,我省的數據造假案件逐年降低,數據質量不斷提升。

廢氣廢水數據造假

不少企業選在晚上

“現場取證很重要,也很危險,而去現場之前的數據比對也很重要。”石敬華說。去現場的前提是先察覺到企業造假的“蛛絲馬跡”,而這些“蛛絲馬跡”往往就隱藏在數據中。

造假的數據也是有規律可循的。“比如說廢氣排放,有的企業廢氣排汙數據上經常出現斷崖式下降,那可能就存在數據造假的可能了。”劉常永說。汙水處理大多是生化反應,需要經過沉澱、降解等多個程序,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出現各項指標急劇下降的情況。這些都是監控工作人員長期執法中總結出來的規律,也是執法人員與不法企業鬥智鬥勇的經驗。

“有的企業排汙數據出現斷崖式下滑,那這種企業有可能存在臨時開啟環保處理設備。”劉常永說。

而不管是廢氣還是汙水排放數據造假,作案時間都喜歡選在晚上。信息與監控中心的工作人員人人都有在夜間蹲守的經歷。石敬華等人也見證了數據造假越來越嚴的處罰。

在2013年之前,查到監測數據造假,只能對造假企業進行行政處罰,對於造假具體實施人卻無法處罰。2013年,山東建立了環保公安聯勤聯動機制,率先對排汙企業數據造假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2017年,“兩高司法解釋”將數據造假入刑後,山東又查處了全國首例排汙企業數據造假入刑案件。近年來,省環保廳共查處25起弄虛作假案件,行政拘留30餘人,判處有期徒刑5人。

2018年,山東印發了《山東省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實施方案》,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查實具體篡改偽造環境監測數據事實,公安機關負責查實相關責任人。檢察機關對環境保護部門有涉嫌犯罪案件不移交、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等問題予以監督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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