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社保费率调整降幅接近10%

11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社保降费率的最新政策:原定实施至明年的现有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将在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这是自2015年来,国务院连续三年第五次公布社保降费率的政策。今年4月,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曾表示,2015年以来,先后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4次,总体的社保费率从41%降到37.25%,总体的降幅接近10%。累计降低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

第五次社保费率调整降幅接近10%

此次会议还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自2015年2月以来,人社部、财政部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调整至2%,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分别下调至0.75%和不超过0.5%。

第五次社保费率调整降幅接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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