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假记者以曝光威胁,敲诈钱财被批捕

近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2016年6月份以来,朱某利用人民网假记者身份,以长庆采油作业区、污水处理公司污染环境为由,肆意歪曲事实、敲诈勒索。在靖边县境内多次敲诈长庆采油厂作业区、污水处理公司等单位和个人,每次敲诈金额500元到21000元不等。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审查认定,朱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敲诈勒索罪。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依法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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