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縣人民檢察院、涇縣工商聯 關於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六條意見

涇縣人民檢察院、涇縣工商聯

關於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六條意見

泾县人民检察院、泾县工商联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六条意见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上級檢察機關關於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環境,涇縣人民檢察院、涇縣工商聯結合本縣實際情況,依照憲法和法律,提出如下意見。

一、精準理解法律政策,堅持嚴格規範文明司法

嚴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原則。正確區分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個人犯罪與單位犯罪的界限,嚴格把握民營企業人員職務犯罪與正常經營活動的區別,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將民事責任升格為刑事責任。對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與非罪不清的,要慎重妥善處理,注意聽取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意見,並依法定程序嚴格按罪行法定原則處理。

二、依法嚴厲懲治各類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嚴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向民營企業收取“保護費”、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為。依法懲治盜竊、搶奪、敲詐勒索、哄搶民營企業財物等犯罪行為。依法懲治因經濟糾紛引發的暴力討債、聚眾鬥毆、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侵犯民營企業經營者、投資者、從業人員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審查民營企業內部發生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等犯罪案件。依法嚴懲利用金融詐騙、侵犯知識產權、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非法經營、合同詐騙等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依法懲治各類強迫交易、壟斷經營、故意損害商業信譽等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的犯罪,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和諧穩定的經營環境。

依法打擊各類職務犯罪,嚴肅查辦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職務便利,以各種形式向民營企業索賄受賄以及濫用職權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案件。對一般違法違紀行為,及時移送有關部門依法依紀處理。深化商業賄賂專項治理,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

三、審慎使用強制措施,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充分考慮保護企業發展需要,切實履行羈押必要性審查職責,準確適用關於應當不批准逮捕、可以不批准逮捕的法律規定。落實好修改後刑事訴訟法有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主動配合檢察機關調查取證,認罪態度好,沒有社會危險性的涉案民營企業負責人,不採取拘留、逮捕措施。對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的民營企業犯罪,可以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對於需要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要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產和合法財產,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為違法所得的,不得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嚴格區分企業家個人財產、家庭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不得牽連企業家個人合法財產、家庭成員財產。不得超權限、超範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減少因查封扣押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的影響,注重在懲治犯罪的同時努力保障企業的正常運營,實現辦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四、發揮檢察監督職能,督促糾正冤假錯案

充分發揮立案監督職責,依法監督糾正公安機關對涉及民營企業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或者利用立案實施報復陷害、敲詐勒索以及其他謀取非法利益等違法立案的情形,經審查認為公安機關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撤銷案件。對公安機關違反有關規定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的,依法提出糾正意見。對要求糾正涉及產權刑事、民事等生效裁判的申訴案件,要及時、優先辦理,嚴格依照法律和政策提出審查處理意見,確有錯誤的,堅決依法啟動糾錯程序,促進依法糾正。努力做到刑事訴訟監督全覆蓋,督促糾正冤假錯案,讓民營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

加強對涉及民營企業民事、行政審判和執行活動的監督,加大對涉及民營企業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監督力度。重點監督糾正司法人員錯誤採取執行措施、錯誤處置執行標的物、錯誤追加被執行人等侵害民營企業財產權益的違法行為。推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打擊不誠信、不合法、有損社會公益的違法行為,引導民營企業合法經營。

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涉及民營企業的社會治理問題,提出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檢察建議,促進行政機關糾正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完善社會治理模式,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

五、改變司法辦案方式,減輕涉案企業的負面影響

正確處理打擊與保護的關係,把握辦案時機,改進辦案方式,做好風險防控預案,對案件存在的矛盾點、風險點,提出防範對策,避免出現影響民營企業生產、工作秩序的事件。做好以案釋法工作,幫助民營企業化解矛盾。慎重發布涉企案件的新聞信息,對涉及案件情況的相關報道失實的,及時採取適當的方式澄清事實。提高辦案效率,對符合速裁程序和簡易程序條件的涉民營企業案件,應當依法從速辦理,切實防止久押不決、久拖不決,最大程度減少對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的負面影響。

六、加強溝通,形成支持發展合力

加強檢察院與工商聯的溝通協調,通過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座談會、研討會,有針對性地改進完善服務保障措施,及時協調解決民營企業反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等問題。健全檢企對接機制,通過實地走訪企業瞭解民營企業司法需求,分析研判企業經營中的突出問題,提出防範法律風險建議。做好普法宣傳工作,通過兩微一端等媒體發佈支持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民營企業在法治軌道上健康發展,推動形成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暢通民營企業反映問題、表達訴求的渠道。通過12309檢察服務中心平臺、門戶網站、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直接約見檢察長等多種渠道,打造多方位的訴求表達體系。對反映損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控告、申訴,實行專人負責,建立服務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綠色通道”。聘請工商聯幹部和民營企業家為檢風、檢紀監督員,依法監督司法辦案活動。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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