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小微企业减税成重点

1月9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部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宏观」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小微企业减税成重点


2018年,我国实施了较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全年减税降费规模约达1.3万亿元。“2019年新年伊始,小微企业再获新的减税‘礼包’,体现了我国对小微企业发展的加力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小微企业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主体,也是我国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因素。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一系列减税措施,明确了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这一目标,与此前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强调的“2019年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一大表现就是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为全社会进一步减负”目标一致。

小微企业迎来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1. 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2. 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3. 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 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5. 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宏观」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小微企业减税成重点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分析人士表示,此次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属于结构性减税,未来更大规模和更大范围的整体性减税降费措施有望出台,比如调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大税种的税率。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

1.对已经全国人大授权提前下达的1.39万亿元地方债要尽快启动发行。抓紧确定全年专项债分配方案,力争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

2.更好发挥专项债对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专项债募集资金要优先用于在建项目,防止“半拉子”工程,支持规划内重大项目及解决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等。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抓紧开工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要抓紧开展备料等前期工作。

3.货币信贷政策要配合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后续融资。

4.规范专项债管理,落实偿还责任,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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