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州《徵地公告》

兗州區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

(兗徵公告〔2018〕17號)

為提供菏澤至曲阜城際鐵路兗州段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兗州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收地塊為菏澤至曲阜城際鐵路永久佔地範圍,兗州段自酒仙橋街道粉店村土地起,跨泗河九州大橋,沿泗河南岸向西,穿過泗河河心島,沿日菏高速公路北側向西,跨洸府河後沿日菏高速公路南側繼續向西,至顏店鎮屯三村土地兗州界止。徵收土地涉及酒仙橋街道諸天寺村、東關村、粉店村,鼓樓街道劉崗村,興隆莊街道後李家村、大橋村,新兗鎮李樓村、小馬青村、官莊村、代家村、鮑家林村、八里鋪村、老府莊村、六股路村、易村、土樓閘村、廣街村、程村、王村、姜高村、南王屯村,顏店鎮前海村、毛家廟村、屯一村、屯二村、屯三村。另外,泗河河心島土地涉及鼓樓街道南關村、興隆莊街道冠莊鋪村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用途:鐵路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號)公佈的兗州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三個區片,其中:一級區片每畝補償6萬,二級區片每畝補償5.5萬,三級區片每畝補償5萬;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濟寧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94號)的文件規定執行。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按照兗州區鎮街相關單位與產權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補償。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兗州區國土資源局會同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 2018 年12月20日至 2019年1月31日由兗州區國土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本次徵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相關單位與產權人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視為清點確認材料,對清點確認和拆遷補償安置有異議的,可以向實施成片拆遷單位申請複核。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兗州區國土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兗州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兗州《徵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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