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面對著一個世紀難題: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中國人面對著一個世紀難題: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中國人面對著一個世紀難題: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人們經常按照經驗來判斷一個人是不是患有精神病。語言狂妄,行為怪異,這些表徵常常被用來判斷是不是神經病。

但是,實際上,一個人要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是一個世紀難道。這是因為:

第一,精神病的性格表現與藝術家總很接近,因此,若是普通人,而不是聲名在外的藝術家,同等的語言行為,會被精神病化。

第二,要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是近於無解的題目。拿數學來比喻的話,這個答案就是一個無理數,或虛數。因為,精神病這種東西,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它不是經由自己來證明,而是需要別人來證明。

第三,這裡存在一個悖論。萬一需要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的時候,這個人往往已經陷入絕境。而對於陷入絕境的人來說,其態度、方式、精神狀態,基本約等於精神失常的狀態,非常具有精神病的表徵。

為什麼說中國人應該掌握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的知識,因為,現實需要,太需要了。這種需要甚至更多於對學習防火防盜等災害常識的需要。

有關這種需要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的事件時有耳聞。大家不要以為這種證明永遠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不是拆遷戶,不是上訪戶,不是社會矛盾中人,其實,這種窘境離每個人都會很近。這不,最近又出現了有關這個證明的糾紛。

洛陽師範學院學生劉剛,在入學第二年時,被強行從學校宿舍送至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在“不給開證明就出不了院、畢不了業”的說法下,他在這裡呆了134天,經歷被灌藥、電擊治療、毆打等事件,最終在護士站撥通電話自救。

從精神病醫院出來後,劉剛開始找學校和醫院要說法,並提起上訴。2017年9月,洛陽市洛龍區法院宣判學校無責,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賠償劉剛醫療費用21673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劉剛和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均不服提起上訴。10月10日,二審在洛陽市洛龍區法院進行,審判舉證環節持續到中午,法官宣判休庭,擇天再審。

中國人面對著一個世紀難題: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根據作者的研究,發現要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主要應該掌握以下幾個要點:

其二,預防大於治療。精神病很容易傳染,諸君千萬不要進入那種容易傳染精神異常的環境。比如一群很容易情緒化的人群,或一群本來就自我精神不夠健全的人群。若自己進入這樣的環境中,當處於絕對弱勢時,千萬要謹慎小心。這種情況,除非你放棄了自己作為人的權利和尊嚴,那麼就很容易精神病。

第二,萬一被揪出了精神病,最重要的是專注於自我安靜。在辯不清的時候,千萬不要試圖爭辯。若越是爭辯,越容易被施予精神病的措施。

第三,對於醫生,順從是絕對需要的。甚至要有意識“過度”配合他。這些配合,會讓那些治療精神病的醫生不會對你下重手,甚至會良心發現,幫你證明“此處無有精神病”。千萬不要對抗,不要說出“我沒病”,“你才是精神病”這種話來。因為這些話往往只會讓自己流入精神病的

說到底,精神病作為特殊病種,這個定義很受有關方面歡迎。前德和前蘇,這種病都是很受歡迎的。因為,精神病有很多優勢,最大的優勢就是可以隨便被“處理”的優勢。一旦被精神病,這個人就成為“非人”,那麼自然就理所當然地用“非人”手段予以處治而不受追究,甚至施惡者自身也不會受到良心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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