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次品問題之次品特點未知的特例1——5找1“破組法”

  找次品問題之次品特點未知的特例1——5找1“破組法”

  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

  本文以《小學數學找次品問題的一種簡潔寫法》為基礎,更多問題請先行參閱上文為主,本文僅對必要的引用進行復述。

  基於上文,找次品問題的假定有:

  1.次品單以質量輕重界定;

  2.次品唯一;

  3.其餘合格品質量均一致;

  4.次品特點已知。

  今天我們討論的“找次品問題”是在改變或取消了假定4的基礎上進行的,也即“次品特點未知”,遵循以下3條假定:

  1.次品單以質量輕重界定;

  2.次品唯一;

  3.其餘合格品質量均一致。

  後續文章凡談及“次品特點未知”,均默認上述3條假定。事實上,上述3條假定是不能輕易改變的。一旦改變,有可能導致問題極度困難或是不可解,喪失數學性(粗略地猜測居多,未實例驗證)。今天及後續文章獨以缺失假定4為主要研究對象。需要聲明的是:在“次品特點未知的找次品問題”中,解答的目標不光是要找出唯一的次品,而且還要獲知次品的特點,即比合格品是重還是輕,因為在後面即將展開的例子中,您如果多加揣摩就會發現,有時次品已然找了出來,但是並不知輕重,因而還需要再多稱重1次。這種約定使得討論問題可以在同一標準上進行,不致產生無謂的爭議。

  短期的一個計劃是:本文將給出“次品特點未知的找次品問題”的特例1(5找1),下文將給出特例2(8找1),繼之以“通用模型”及對比討論。我的目的在於:給出解決“次品特點未知的找次品問題”的通用的一般模型,讓這個問題得到徹底解決。我已達到了這一目標,但個別“特例”的存在,使得我的“通用模型”在正確性上頗受懷疑。這兩個“特例”並不是對我的“通用模型”的有力佐證,相反是“反例”。它們的存在,反而使我敢於給出“通用模型”,一者是不以“絕對正確”自居,二者是反例中給出的方法初步發現確實是“特殊的方法”,不具備通用性,在更一般地“n找1”問題中,我的“通用模型”具有優勢!

找次品問題之次品特點未知的特例1——5找1“破組法”

  下面給出特例1:

  5找1,即在5個產品中找出唯一的次品,並說明其特點。

找次品問題之次品特點未知的特例1——5找1“破組法”

  首先,給5個產品編號為:①②③④⑤。真實操作時,您恐怕應當將寫有編號的標籤粘貼到產品上面。

  其次,為了表達的方便,進行以下符號約定:

  (  )←→(  ):簡要表示天平,箭頭左邊括號表示天平左盤,箭頭右邊括號表示天平右盤

  0:表示天平的狀態為“平衡”

  1:表示天平的狀態為“不平衡”

  1s:表示天平的不平衡狀態與上次不平衡狀態相比保持一致(Same:一樣)

  1c:表示天平的不平衡狀態與上次不平衡狀態相比發生改變(如:左重變為左輕、左輕變為左重。Change:改變)

  1-0-1-1c-1s:表示共稱5次,第1次不平衡,第2次平衡,第3、4、5次不平衡,但第4次的不平衡狀態與第3次的不相同,第5次的不平衡狀態與第4次的相同(這樣做是為了“用文字敘述樹形結構”時不至於發生混亂,您慢慢習慣並感受吧!)

  第三,對5個產品進行分組。

  5(2,2,1)

  對應為:(①②,③④,⑤)

  由於本例中產品總數不大,故而對分組不再進行命名,比如:A組、B組、C組。有時,特定情況下需要這樣做,比如後面介紹“通用模型”時會使用這種對組的命名。

  分組仍遵循“均分為三”的策略,這在《……簡潔寫法》中已有詳細論述,不管是本特例中的“破組法”,還是下一特例中的“換組法”,乃至“通用模型”,都堅持“均分為三”的核心策略,因為這是“最優策略”,我們總是在尋找“最少次數”,這是必然選擇!

  第四,開始稱重。

  第(一)步:

  (①②)←→(③④)

  出現兩種結果:1或0

  第(二)步:

  1:

  (③)←→(④)

  本步體現了“破組”的特點:上步同為一組的③④,破為兩組③和④,分居天平兩端對比稱重。此步十分巧妙,但也易見缺點:原組為奇數個數時,並不能良好使用或者減少稱重次數。

  (重要程度★★★★)

  本步依舊出現兩種結果:1或0

  0:

  說明①②③④均是合格品,⑤是次品,真是幸運,1步就找到了。但別太著急,此時次品“是輕是重”還不知道,因此還需再次稱重一步,任選其他任一合格品對比:

  (①)←→(⑤)

  只有一種結果:1。

  本分支尋找完成,完整表述為:0-1

  第(三)步:

  1-1:

  次品在③④中。由於在第一個“1”指向的步驟中,③④與①②已經被“不平衡”狀態標記了一次,所以當次品在①②③④中時,其“輕重”特點為已知。請分外注意我此處的用詞:“標記”。只有“不平衡”的狀態才能進行標記,說明次品已經被抓取到了托盤內,其所在組要麼是重的一組,要麼是輕的一組,平衡狀態不能進行標記。“標記”是次品特點經由未知逐步過渡為已知的重要步驟,同時,在真實操作中,您需要對“不平衡”狀態中,哪些輕哪些重進行記錄,也算是“標記”的具體意思。第二個“1”指向的步驟中,由於③和④不平衡,次品由①②③④中進一步縮小為③④中,本步不平衡配合上步已經對③④組進行了“或輕或重”的標記,使得我們知道了次品的特點,並能找出它。對此,您需要好好思索!

  (重要程度★★★★)

  因此:1-1發生後不再需要稱重第3次,次品已經找出:或③或④。

  1-0:

  此時,由於③與④平衡,次品在①②中,且由於①②與③④已經被“不平衡”狀態標記了一次,次品特點已知。繼續稱重如下:

  (①)←→(②)

  只有一種結果:1。

  次品或①或②。

  標記完整步驟為:1-0-1

  可見,最壞情況下:5找1次品特點未知最少3次保證可以找出。

  完整“樹形結構”圖示如下:

找次品問題之次品特點未知的特例1——5找1“破組法”

樹形結構圖

  或許,比找到結果更為重要的是,您對這個結果的感覺!

  當“找次品問題”不再擁有假定4時,也即“次品特點未知”時,有人曾給出了一個簡潔、漂亮、令人震撼的結論:

  次品特點未知的次數=次品特點已知的次數+1    公式A

  (重要程度★★★★)

  意思是說:只需要比“正常”(即前文所研究的“次品特點已知”的情況)尋找次品的情況多稱重1次就可以解決問題。

  我對這個結論好奇了很久很久,這個結論90%的情況是正確的。更重要的是,它為我的“通用模型”的提出提供了一種寶貴的思路:用額外1次與正常的1次的對比獲知次品的輕重特點,而並不影響正常1次在“3選1”縮小保留組上的作用。記住這一點,對於持續理解後續文章極為重要!

  (重要程度★★★★★)

  我的“通用模型”給出的“5找1”、“8找1”特例的結論均是“4次”,均不滿足公式A。下面是“正常次數”查找對照表:

找次品問題之次品特點未知的特例1——5找1“破組法”

找次品“次品特點已知”的最少次數對照表

  具體規律詳見前文《……簡潔寫法》。可見:5與8都是屬於2次這個級別的,2+1=3次。這兩個特例似乎都在支持“公式A”的結論是100%正確的。但事實並非如此,尋找讓“公式A”出錯的例子更為容易,利用我的“通用模型”俯拾皆是,比如:29找1,按公式A需要4+1=5次,按我的“通用模型”只需要4次(後文詳述)。給出兩個成功的反例“抨擊”我的“通用模型”,只為檢驗是否存在更好的“模型”。一直以來,我不想輕易發表“通用模型”的原因,也正是因為“最佳模型”的不確定性。今天發出來,也是期望得到“高妙”的指點。不過您先得忍耐著看完我的好幾篇文章,因為表述起來著實有點嚇人,我也是有所畏懼或抗拒的。

  文末再說明三點:

  (1)n找1,次品就有n種可能,每個產品都有可能是次品,因此,檢驗“一組稱重實驗”是否完備的一個簡便方法是:看它是否覆蓋了所有可能結果,本文5找1最終的結果分為三組:或③或④、或①或②、⑤,顯然覆蓋了所有5種可能;

  (2)本文5找1 “破組法”未用到“1s”、“1c”的表示符號,下文8找1 “換組法”將用到這兩個符號;

  (3)本文5找1 “破組法”並非我發現的,而是我的一位“優秀的同事”發現的。她邊走在路上邊想,就找到了這個方法。我忽然想起了當代美籍華人數學家丘成桐說過的話:“你看我們數學家整日遊手好閒,四處走走逛逛,順便想想有趣的數學問題……”同事當時的狀態還真是“應景”!

  就讓我們在這“低層次”的問題中自我陶醉吧!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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