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捡到一东西卖了100万、被抓后不服、等听完注释后脸上煞白

我国历史悠久,华夏土地上已经经历过了许多个的朝代,诸多文明埋藏在我们脚下我土地。电视上要是播出某某某在自家土地中挖出国宝,那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了。而自家土地挖出来的宝贝或者是自己捡来的宝贝,要是拿去出售,会不会属于犯罪呢?一位四川农民李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据知情人士举报、李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水下摸到一只小的金老虎、这东西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于是他便托关系把这个小金虎给卖了出去、得到了一百万万元的巨款。尝过第一次的甜头后,李某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他一次次地去潜水摸宝,也摸到了不少的好东西。比如一些小印章,青铜器等等,这些东西给他带来了一千多万的横财。这些文物虽然不是他盗取的,但也属于私自买卖的行列里面,是犯法的。

当他被警察抓到时,还大喊不服,认为他并没有犯罪。但专家给他列举出了他所犯下的罪行,估计国家的《刑法》和《文物法》规定。对于捡来的东西,我们无权去处置,如果不归还失主,那就是属于不正当得利,金额涉及一万元以上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对于意外所得的文物更是要上交给国家,私自买卖的话,是要严肃处理的。是要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李某听到此话时脸色瞬间煞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恼不已。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老祖宗留下的这句话并没有错,我们只看到眼前的高额利益。却不知道,国家要在事后追回这些国宝是要花费多少的精力与代价。而且经过深入的调查,李某他所得来的文物并不是偶然,他们是一个团队,他捡到金老虎的地方是“江口沉银遗址”。他们利用良好的水性去盗取遗址下的宝物,最终警察从李某住处搜出数百件文物,零零碎碎的加起来的成交额有十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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