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下次小编会给大家详细的讲述一下相关增值税科目的的实际业务分录,请大家一定要持续关注小编呦!
关注小编,私信回复“增值税”,即可免费获取相关课件,咨询相关问题!
閱讀更多 會計教練0劉老師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