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多宅”拆遷就沒有補償?別被騙了,主要看合不合法!

■點擊右上角【關注】“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頭條號,私信回覆“諮詢”,即可享有一對一法律服務諮詢。 

■徵地拆遷律師四有新標準:有專長;有態度;有口碑;有人情味
“一戶多宅”拆遷就沒有補償?別被騙了,主要看合不合法!

《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1款和第4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規定,嚴格落實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通知》,嚴格落實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因此,除繼承外,農村村民一戶申請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這兩條規定共同確定了“一戶一宅”原則。

“一戶一宅”制度的意義在於:延續宅基地分配公平優先原則的同時,遏制宅基地無序擴張和亂佔濫用耕地的行為。

“一戶多宅”拆遷就沒有補償?別被騙了,主要看合不合法!

一般情況下“一戶多宅”是違法的。實踐中因繼承、買賣、與戶籍管理制度的銜接等原因,確實存在“一戶多宅”現象,一戶有好幾處宅基地,有好幾個宅基地使用權證,應區分形成原因分別處理,而不能直接定其違法!

為什麼會造成“一戶多宅”現象?

1.祖輩遺留宅基地,年久失修沒人居住但集體沒有收回的。

2.新民居或農村新規劃重新劃分宅基地,而原宅基地並沒有收回的。

3.農村家庭子女外出工作戶口遷出前,在農村已經分戶並申請的宅基地。

“一戶多宅”拆遷就沒有補償?別被騙了,主要看合不合法!

實際上,在徵地拆遷的過程中,經常存在著徵收方以被徵收人“一戶多宅”違法為由,將多出宅基地上的建築拆除,而且以“違章建築”為由不給補償款的情況。

那麼是否所有的“一戶多宅”都是違法的呢?

“一戶多宅”也有合法與非法之分,對於合法的“一戶多宅”,拆遷時同樣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一戶只能申請一處,然後在該地塊上建房。按照國家“一戶一宅”的基本規定,凡是沒有經過審批而私建的多餘房屋,拆遷時均不應給予補償。

“一戶多宅”拆遷就沒有補償?別被騙了,主要看合不合法!


1、符合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戶多宅”,新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符合相關規劃,經本集體同意並公告無異議的,可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依法予以確權登記。在徵地拆遷中,這樣的“一戶多宅”一樣可以拿到合理合法的補償。

2、在農村很常見的現象是,符合分戶建房條件,但申請宅基地就是批不下來,於是就有了因房屋買賣而形成的“一戶多宅”。這類情況的“一戶多宅”拆遷也可獲得相應的補償。

①買方與賣方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②買方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③賣方擁有兩處以上的宅基地;④買賣需徵得集體組織同意;⑤土地隨房屋一併買賣。

3、合法繼承形成“一戶多宅”,拆遷時也可主張多宅的合法補償。

對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村集體成員、非本村集體成員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而取得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進行登記發證,應當在宅基地證備註欄裡標註:本權利人是本集體原成員房屋的合法繼承人。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為農民的私產是可以繼承的,地隨房走,因繼承農房佔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戶多宅”是可以進行合法確權的。在拆遷中,也完全可以主張多宅的合法補償。

轉自來碩徵拆律師

■徵地拆遷、拆遷補償、農村拆遷、國有土地拆遷、拆遷知識交流與分享。
■想了解更多,請點擊 文章最上方的 紅色「關注」按鈕 關注我!有拆遷問題的可以隨時私信我!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每天為您推送各種專業、有用的拆遷知識,幫您識破拆遷背後的心機,簡單瞭解法律,走出法律盲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