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擀麵條名不副實!“手擀”只是商標?較真者曾獲賠15萬

10月30日,在長沙一賣場內,裕湘手擀細掛麵正在銷售,其包裝上的商標與商品名稱使用同一字體同等大小,而註冊商標專用提示符號並不顯眼。

“這買回來的手擀掛麵,怎麼和普通麵條沒什麼區別?完全不是手擀麵的味道。”10月30日,70歲的寧奶奶對記者投訴稱,其購買的裕湘手擀細掛麵“名不副實”。

因掛麵包裝上的“手擀”二字而對這款掛麵產生質疑的消費者並非個例。記者通過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就在去年年底,一名武漢消費者就曾因此事將銷售裕湘手擀銀絲掛麵的商家告上法庭,最終勝訴並獲得158137元的賠償。

記者在市場走訪發現,寧奶奶購買的這款“手擀掛麵”上標註的“手擀”實際上為註冊商標,而細掛麵才為商品名稱。那麼,為一款非手擀麵條註冊如此帶有模糊消費者認知的商標,是否危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手擀麵條名不副實!“手擀”只是商標?較真者曾獲賠15萬

現象

“手擀”僅為商標,掛麵非真手擀

寧奶奶說,這款麵價格比一般同等重量的掛麵貴出2元左右,“以為是手擀麵才買的,買回家吃了才發現原來不是那麼回事。”購物小票顯示,該款麵條的售價為每包7.5元,相對市面上同等重量的掛麵而言,確實並不算便宜。

在寧奶奶展示的這袋裕湘牌掛麵的包裝上,記者看到,商品正面除印有已為消費者所熟知的紅邊白底“裕湘”品牌商標外,最顯著位置則清楚寫有“裕湘手擀細掛麵”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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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七個同樣字體、同等大小的字,似乎並非一個連貫完整的商品名稱。經記者仔細辨別才發現,在“裕湘手擀”四個字下,廠家用較小的字體印出了註冊商標專用的“R”標識,表明其為註冊商標;餘下“細掛麵”三個字才是商品名稱。而在包裝背面印有的一段產品介紹宣傳語中,廠家更直言,“本產品以裕湘織面工藝和科學配方機制而成”。

這也意味著,寧奶奶“懷著想要一包手擀麵”的初衷買回家的掛麵,事實上為“名副其實”的機制麵條,其製作過程也與市面上大多面條製品並無本質區別。

調查

多個麵食品牌有類似行為

10月30日,記者對長沙市內主要超市、社區小店進行走訪發現,將“手擀”二字印上包裝,又或者另闢其他麵條製作工藝為商品註冊商標的廠家並不在少數。

如,售價10.9元的1000克淨重的白象牌優麥手擀風味掛麵、售價9.8元的900克裝金龍魚牌手擀風味雞蛋麥芯掛麵等多款產品將“手擀”二字印上了包裝。不過,從上述產品的包裝上標明的產品製作工藝來看,均與普通消費者理解的“手擀”一詞並無任何聯繫。

除能夠勾起中老年消費群體情感共鳴的“手擀麵”外,記者還在市場上見到了諸如白象牌快刀削掛麵等產品。而這款產品與裕湘手擀細掛麵相同,將“快刀削”註冊成了產品商標。在這款產品的包裝上,“快刀削”的字體與“掛麵”不同,其印刷大小約為後者的6倍左右。

麵食愛好者王先生坦言,“小時候家長常用擀麵棍做手擀麵,麵條較厚,吃起來很有嚼勁,看到這兩個字,確實會有想買回家嚐嚐的念頭。”他同時表示,如果商家只是運用“手擀”為宣傳和產品噱頭,這會讓對產品抱有相似期待的消費者“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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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消費者起訴維權並獲賠償

明明說是“手擀麵”,就因為註冊了個商標,就可以與消費者大打太極嗎?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與寧奶奶有著同樣疑惑的消費者中,有人早在2017年底便因此事將銷售“裕湘手擀”系列的商家告上法庭。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公開信息顯示,2017年7月,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劉姬明與被告武漢武商量販連鎖有限公司做出終審判決。該案中,劉姬明主張武商量販連鎖有限公司所銷售的四種裕湘牌手擀麵在包裝上使用非常大的字體以及顯著顏色黑色並與裕湘品牌紅色相區別,刻意突出“手擀麵”,對自己的購買行為造成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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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份終審判決書上,武漢中院認為,“所謂‘手擀麵’,按照普通消費者的一般理解應該是用擀麵杖手工擀制的麵條,其製作工藝屬於手工製作”,“食品在商品名稱中突出使用‘手擀麵’字樣,容易讓消費者誤解該食品為手工製作”。由此,該院終審判定武漢武商量販退還劉姬明食品價款15813.7元,並支付價款十倍賠償金158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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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儘管已有先例,但目前,裕湘牌該系列掛麵仍在長沙不同的銷售渠道進行正常銷售。

律師說法

涉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對於“手擀麵”是否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業內似乎尚有爭議。有人認為,裕湘手擀麵外包裝存在透明部分,消費者在購買時可以看到內裝食品的形狀等特點,並不會造成誤導。

那麼,作為引發較大爭議的該款掛麵究竟是否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對此,湖南雲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楊親輝就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法》第八條的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商家在包裝設計時,將註冊商標與商品名稱進行近似排版,屬於濫用商標權,其在註冊商標的使用方式上違反國家相關強制標準,涉嫌欺詐,“作為商標的所有人在商標的使用過程中不得違背公平競爭和誠實信用原則。”他認為,裕湘面業的行為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解,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此外,楊親輝還提出,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十條的規定,將“手擀”作為商標,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這類商標在註冊時本身存在問題,該商標可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星標晨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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