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本院立案後,依法向張志遠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及申報表,至今未能履行,也未申報財產。
執行案號:(2018)0522執212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張志遠
性別:男
年齡:27
住址:安陽縣龍安區馬投澗鄉張家莊村南街東11號
身份證號:410522************
執行法院:安陽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安陽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230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0372--316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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