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學生無學籍難高考,教育局、校方、家長都得“背鍋”

百名学生无学籍难高考,教育局、校方、家长都得“背锅”

資料圖。圖/視覺中國

據中國之聲報道,近日有學生家長反映稱自己的孩子就讀於山西晉城一所名為鳳蘭學校的寄宿制民辦學校,可上到高二才發現沒有學籍,未來無法領到畢業證無法參加高考。

據瞭解,鳳蘭學校高二年級沒有學籍的學生至少超過百人。學校方面目前並沒有給出解決方案,當地教育部門稱,學籍問題無法解決,學生未來可通過社會報名方式參加高考。

這類問題近年來可謂頻頻發生,主要原因是學校違規擴大規模招生,當地教育部門執行學籍管理規定“變得嚴格”,由此導致違規招收的學生無法註冊學籍。

而這其實是以往不嚴格依法治教的後遺症。處理這一問題,一方面要維護涉事學生的權利,另一方面,必須追究教育部門和學校的責任,並增強依法治教意識。

按照各地的中考錄取規定,民辦學校的招生也要納入統一招生,需要按照額定招生計劃招生。學校擴招,很大可能是得到當地教育部門默許,招收沒有達到普高線只能進中職的學生,以此賺學費。

但後來由於學籍管理變得嚴格,導致這批學生無法註冊學籍。這裡說“變得嚴格”,是相對於一些地方之前基本不執行相關學籍管理規定而言的。以前各地也有招生規模相關的規定,在具體執行時並不嚴格,有的學校擴大規模招收線下學生,也都能順利辦到學籍,這是教育管理部門縱容的結果。

近年來,我國建立了學生學籍信息管理平臺,對學生學籍信息管理變得嚴格,一些學校還以為可以搞定學籍,因此繼續違規招生。這些學校甚至還有“如意算盤”:招的學生多了,教育部門就不得不解決。這本質上是用學生利益來“綁架”教育管理部門。

這說明,長期的不依法治教,會讓違規變為一種慣性,甚至反過來綁架地方教育管理部門。而要治理,卻極為困難。

也有人說,民辦學校有自主招生權,招多少學生,招怎樣的學生,是學校的權利。這也是部分家長信任學校的原因之一。

但是,民辦學校有自主權,也必須遵守招生規定,不能提前招生,任意擴大規模招生,降低學校招生標準。普高招收沒有達到普高線的學生,就容易影響當地中職學校的招生,衝擊高中辦學秩序。

對眼下這起事件,應尋求符合法規,又不影響這批學生高考的辦法。

另外,上級部門應該啟動調查,並嚴肅追究教育部門和學校的責任,強化依法治教。所有學生和家長也該因此得到教訓:報考學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要輕信學校的違規承諾,更不要相信招生“潛規則”。違法違規渠道的“招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這隻會對孩子的求學、成長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

□熊丙奇(教育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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