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為鑑|傷不起的“三合一”場所

以案為鑑

基礎設施不健全、安全意識淡薄……一起起火災事故暴露出諸多消防安全隱患,甚至造成了慘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徐州消防選取了“三合一”典型火災案例,再次敲響安全警鐘,時刻提醒著每一個人!

11·18北京大興火災

2017年11月18日晚上,北京市大興區西紅門鎮新建二村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9人死亡8人受傷。

以案为鉴|伤不起的“三合一”场所

據通報,火災事發地為聚福緣公寓樓,該建築為地下一層地上兩層。地下一層為冷凍倉庫,地上一層為門面房,地上二層為出租公寓。經查實,起火部位位於地下中部冷庫間南牆中部的牆面上,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溫材料內的電氣線路故障所致。

失火建築是典型的集生產經營、倉儲、住人等於一體的“三合一”建築,消防安全隱患多。

以案为鉴|伤不起的“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火災隱患大

以案为鉴|伤不起的“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場所應嚴格落實以下措施

嚴格控制使用性質

在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儲存、 經營等場所或建築中嚴禁設置住宿場所、人員宿舍。嚴禁在地下、半地下室類的“三合一”建築內設置人員住宿場所。對成片開發的門面房要嚴格限制經營油漆等危險化學品。

嚴格落實防火分隔措施

應釆用不開門窗洞口的防火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小時的樓板將住宿部分與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當牆上確需開門時,應採用常閉式乙級防火門。住宿內部隔牆應釆用不燃燒的實體牆,並應建築至樓板底部。

嚴格落實逃生疏散措施

住宿部分與非住宿部分應分別設置獨立的疏散樓梯。場所內的疏散門應釆用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並應確保在火災時易於從內部打開。

嚴格落實火源控制措施

“三合一”場所不應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氣和煙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所有的電氣線路應滿足用電設備的負荷要求;不應私拉亂接臨時電氣線路,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阻燃塑料管等。對產生高溫或使用明火的設備應限制周圍的可燃物,使用期間應落實專人監護。

嚴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

建築物的吊頂、牆面等裝修應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室外廣告牌、遮陽棚等應釆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製作,且不應影響疏散設施的使用、消防車的通行。

嚴格落實技術防範措施

使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應按照要求設置應急廣播揚聲器或火災警報裝置。場所內應配置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燈等消防滅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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