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對不兌現增持承諾行為要嚴懲

在承諾沒有兌現的情況下,部分上市公司高管卻採取了減持手段,就不能不引發質疑,所謂的增持,是不是在誤導和忽悠投資者。

譚浩俊

1月4日,深交所向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發了關注函,對於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吳宏亮,董事趙健在內的9位董監高曾作出的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少於1億元的承諾至今未完成表示了關注,要求說明是否存在誤導及忽悠投資者的情形。

然而,作為當事人之一的趙健,不僅沒有兌現增持承諾,反而於去年12月底完成了減持計劃。趙健是誰?就是在影視、資本、商場等多領域都展現出明星風範的“多棲明星”趙薇的哥哥。除趙健之外,趙健的前妻陳蓉、曾任高管的李釗以及機構投資者睿石成長等大股東也在2018年下半年集中出售了唐德影視股票。

雖然說大股東、董高監等減持公司股票,只要不違反減持規定,且履行公開披露信息程序,都是政策允許的,也是合法的,但關鍵在於,此前唐德影視的大股東和高管們已經做出了增持不少於1億元的承諾。在承諾沒有兌現的情況下,部分高管卻採取了減持手段,就不能不引發質疑,所謂的增持,是不是在誤導和忽悠投資者。因為,大股東和董高監增持,代表著對企業發展有信心,可以激發投資者的投資熱情,引發投資者對企業的關注。反之,就會傳遞出對企業沒有信心的信號。

很顯然,唐德影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對投資者的誤導和忽悠,並有可能對其他投資者帶來傷害。對這樣的行為,是決不能姑息和放任的。否則,誰還會對自己的承諾負責呢,廣大投資者還怎麼相信企業的承諾呢?

事實也是,近年來,有關增持的承諾並不少,但是,承諾兌現的比重並不大。有的上市公司根本不具備增持能力,為了一時的需要,也做出增持的承諾。如某公司,2018年1月10日發佈增持公告,將在未來12個月內實施增持,增持金額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可是,遲遲沒有增持。被迫無奈之下,公司只好發佈公告稱,因為發佈增持消息股東的限售流通股於2018年4月19日被法院凍結。明明是外債很多、沒有增持的條件,卻發佈增持的消息,像這樣的增持承諾,毫無疑問是忽悠和欺騙投資者,不僅無視市場規則,也無視相關法規,更無視投資者權利。如果讓這樣的增持承諾在市場氾濫,將對市場秩序造成極大的破壞。

承諾不兌現、增持變減持、明知沒有增持能力仍然做出增持承諾、多承諾少兌現等現象,都在一次次地考驗著投資者的耐心,考驗著監管層的決心。特別像趙健這樣的減持行為,甚至可以認為是借增持信息套現的手段。監管機構能否出臺相關政策,對這種將增持承諾異化成減持手段的行為,作為嚴重違法行為,沒收其減持所獲得的所有資金,並處以同等價值的罰款。同時,對做出增持承諾,但不在承諾時間內履行增持承諾的,按照不低於增持額30%的比例,給予承諾者罰款,以促使承諾者兌現承諾,也以此來杜絕各種不負責任的增持承諾。

亂世之下用重典。眼下的股市,雖稱不上亂世,但是,各種不規範、不合理、不合規的行為,確實比較多。就像趙健的減持以及某公司的不兌現增持承諾一樣,如果沒有一點狠勁,不採取一些嚴厲處罰措施,是剎不住的,也是不會有任何痛感的。相反,會讓更多的企業效仿,讓更多的投資者受傷。增持和減持,玩的都是利益。增持是為了證明企業的未來,證明大股東和高管們對企業的信心,是做增量利益。增量利益大了,對投資者也能帶來新的利益。減持在一定程度上是弱化企業的未來,向外界透露大股東和高管們對企業缺乏信心。也就會損害企業利益,繼而損害投資者利益。只有正確發佈信息,把真實的消息告訴投資者,投資者才能做出合理的選擇、科學的決策。所以,像唐德影視這種承而不諾的行為,是不合理、不合規的,尤其是趙健作為承諾者之一,不僅不兌現承諾,反而採用了減持手段,反其道而行之,如果不給予嚴厲處罰,就對不起投資者、對不起市場,更會讓市場規則和法規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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