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后和趙王張敖的關係有點亂

大家一般都知道,這兩個人是丈母孃和女婿的關係——按史記的相關記載,張敖在公元前202年,也就是父親張耳死後剛剛做了趙王之後,就娶了呂后和劉邦唯一的女兒魯元公主為妻。從這個關係上論,這兩個就是一個長輩,一個晚輩。

但很少有人注意,這兩個人還是親家——按呂太后本紀的說法,在公元前192年,呂后和劉邦的兒子、也就是當時的漢惠帝劉盈娶了張敖的女兒張嫣為妻,還封之為皇后。劉邦當時已經死了三年,從這個關係上論,那呂后和張敖至少見面要稱對方為“親家公”和“親家母”,這可是平輩關係。

按野史的說法,張嫣就是張敖和魯元公主的女兒。做皇后的時候只有十一歲。如果這種說法是真的,那這個小女孩的丈夫就是她的親舅舅——因為呂后的親生骨肉只有兩個,一個是女兒魯元公主,一個後來的漢惠帝劉盈。這也就是說,魯元公主把親生女兒嫁給了自己的親弟弟。

當然阿岔是不相信野史這個結論的,讓舅舅和十一歲的親外甥女結婚這麼詭異的事兒,單單一個親上加親是解釋不通的。而且,張嫣是魯元公主的女兒這個事兒應該是很成問題的——

因為魯元公主嫁給張敖雖然不會有問題——此後還要有張偃這個張敖跟魯元公主兒子做魯王、也稱魯元王的事兒。但張敖跟魯元公主結婚的時間和可能生孩子的時間卻可能都有問題。其結婚時間有兩個說法,一個是公元前202年,即張敖剛剛繼承做趙王的那年。一個說法是匈奴和親要求魯元公主外嫁匈奴,呂后不願意,因此把魯元公主嫁給張敖,那時間就要往後推至少兩年,即這個事兒最早應該在公元前200年。如果第二個說法可靠,那張嫣是魯元公主女兒的事兒一定是假的,因為他們不可能結婚八年就生下十一歲的女兒。而即使這兩個結婚是在前202年,也有一個問題,即跟另外一處記載矛盾,那個記載的說法是魯元公主出嫁後幾年沒有孩子,呂后還為此著急。那麼,張嫣應該是張敖的女兒,但不是魯元公主的女兒。這樣,血緣關係就沒有問題。

那麼,比較可靠的結論就是——呂后和張敖既是丈母孃和女婿的關係,也是兒女親家也就說得通了。

而且,以阿岔看,這兩個人應該還不僅僅是這兩種關係。

首先大家得知道從年齡看,呂后和張敖這兩個是同歲——都生於公元前241年。張敖在娶呂后女兒魯元公主的時候,年齡應該是三十九歲或者四十一歲,而在此後不久,也就是前199年,劉邦曾經在趙傲的趙王府強迫和張敖的一個女人趙姬發生過男女關係。劉邦倒很乾脆,女婿的女人都敢玩,而且不避人,自然是也不會在乎他的女兒怎麼看,能不能接受。在這件事兒發生過去幾個月之後,劉邦以張敖的門客可能謀殺自己為由抓了趙王和趙王府所有的人,並且從這兒認了一個兒子劉長——也就是後來的淮南王。在這個事件中,張敖雖然被證實無辜,卻也因此失掉了王位。而呂后在這個過程中扮演的角色非常有意思——她一直支持自己的女兒,也就等於支持自己的女婿。而最不可思議地是她對自己的丈夫劉邦和自己的女婿張敖“共同的女人”趙姬的孩子劉長例外地在此後漫長的誅殺為難劉姓諸侯王運動中沒有為難。而這跟她對付韓信彭越以及後來對付其他劉姓諸侯王的玩法風格大不一樣。這至少可以證明呂后對這個女婿是一直偏愛的,信任的,照顧的;而且還有明顯的愛屋及烏的意思。張敖能夠恢復爵位,張敖的兒子能夠有王位,張敖的女兒能夠嫁給呂后的兒子,應該都與此有關。

這也就是說在呂后,張敖除了是魯元公主的丈夫,應該也是她認為合適的親家。劉邦死的時候這兩個人也都四十五六歲,自然共同語言比較多,而魯元公主應該只是連接他們的紐帶而已——因為魯元公主和張敖的年齡差距至少在俄二十五歲以上(證據:張敖比劉盈大三十一歲,呂后嫁給劉邦最早是前220年,202年夏侯嬰帶著兩個孩子逃跑時都要抱緊夏侯嬰的脖子表明魯元公主當時也就十歲多一點),這夫妻倆倒更像是父女。如果真是這樣,那在呂后,張敖這個女婿更多的應該是幫她照顧女兒的那個男人。

呂后特別偏愛她這個女婿兼親家。其中還有沒有別的因素,這兩個人之間還有沒有別的關係?我們不能證實,但也無法證偽。我們只能證實——這兩個年齡相同,呂后對他關心照顧遠遠超過了一個對一個女婿的程度,也超過了親家的程度。他們倆的關係應該至少也是一個說不清的事兒,是一個謎。(2019/2/9 晚阿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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