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将不再是梦——雄安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1月24日晚间,新华社对外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指出,构建新型住房供给体系,

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居者有其屋”将不再是梦——雄安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该政策的出台,也使得雄安成为全国首个明确个人住房以共有产权住房为主要形式的城市

一、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意见》指出,推进“多规合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研究建立雄安新区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具体相关原文内容如下:

“居者有其屋”将不再是梦——雄安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结合北京、上海对共有产权住房的解释,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引导并给予政策支持,通过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供应,具有一定保障性质,并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居者有其屋”将不再是梦——雄安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虽然共有产权住房在2018年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其本身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早在2007年,江苏淮安就率先开展了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工作,提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2014年4月22日,住建部出台了《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2014〕第57号),规定北京、上海、深圳、淮安等六座城市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2014年12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4〕174号),对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及发展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此后,北京、上海等地相继出台了有关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套规定或指导意见,在政策上支持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和发展。

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意见》的发布为雄安新区落实“房住不炒”提供了明确的解决思路。从起点开始规划,崭新的雄安新区或将成为落实“房住不炒”目标下进行体制创新的试验田。

在我国新区规划和发展面临严重的“房地产化”倾向的时候,雄安新区从根源上 “去房地产化”,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 一方面避免了“土地财政”的弊端,另一方面,也为雄安新区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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