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將不再是夢——雄安個人產權住房以共有產權房為主

1月24日晚間,新華社對外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河北雄安新區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指導意見》指出,構建新型住房供給體系,

個人產權住房以共有產權房為主

“居者有其屋”將不再是夢——雄安個人產權住房以共有產權房為主

該政策的出臺,也使得雄安成為全國首個明確個人住房以共有產權住房為主要形式的城市

一、個人產權住房以共有產權房為主

《意見》指出,推進“多規合一”,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研究建立雄安新區空間規劃體系,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針對多層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個人產權住房以共有產權房為主。嚴禁大規模開發商業房地產,嚴控周邊房價,嚴加防範炒地炒房投機行為。具體相關原文內容如下:

“居者有其屋”將不再是夢——雄安個人產權住房以共有產權房為主

結合北京、上海對共有產權住房的解釋,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引導並給予政策支持,通過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群體供應,具有一定保障性質,並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住房。

“居者有其屋”將不再是夢——雄安個人產權住房以共有產權房為主

雖然共有產權住房在2018年受到各界的廣泛關注,但是其本身並不是一個全新的概念。早在2007年,江蘇淮安就率先開展了關於共有產權住房的試點工作,提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2014年4月22日,住建部出臺了《關於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2014〕第57號),規定北京、上海、深圳、淮安等六座城市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2014年12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六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試點城市發展共有產權性質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4〕174號),對共有產權住房的規劃及發展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

此後,北京、上海等地相繼出臺了有關共有產權住房的配套規定或指導意見,在政策上支持共有產權住房的建設和發展。

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意見》的發佈為雄安新區落實“房住不炒”提供了明確的解決思路。從起點開始規劃,嶄新的雄安新區或將成為落實“房住不炒”目標下進行體制創新的試驗田。

在我國新區規劃和發展面臨嚴重的“房地產化”傾向的時候,雄安新區從根源上 “去房地產化”,嚴禁大規模開發商業房地產, 一方面避免了“土地財政”的弊端,另一方面,也為雄安新區打造“創新驅動發展引領區”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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