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發文推廣“兩權”抵押貸款,小產權是否跟進?

兩權: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一貫被稱之為“兩權”。

農曆新年剛過,農村金融服務再迎一波利好。2月11日晚間,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等五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積極穩妥推廣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穩妥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業務。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兩權”抵押,主要解決農村金融當中抵押品不足的問題。不管是以前農村金融還是現在更高層面的鄉村振興戰略,都會需要對農村的資金投入。從目前來看,信貸資金投入面臨一個重要的約束,是農村地區的抵質押品不足。

五部委發文推廣“兩權”抵押貸款,小產權是否跟進?


具體地講,農村金融風險相對偏高,往往需要抵質押品來控制風險。曾剛分析,但農村地區,合格的抵質押品相對匱乏。因此,如何在現行的農村土地制度上進行創新,將部分權屬作為抵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抵質押物不足的問題。上述政策一定程度上能解決農民發展和改善生活出現的資金需求,但同時也需要提高借款人的契約意識和還款能力,不過商業銀行並非都會積極進入。有業內人士分析:上述政策有可行性,但操作起來可能面臨單戶金額小、貸後管理難、不良清收處置難。“主要是農行、農商行、郵儲銀行推進,其他商業銀行的推出可能有一個過程。”

還有業內分析人士認為,農房抵押貸款試點的推進,關鍵要做好配套“制度建設”,例如加快農村宅基地確權以及農房抵押物評估機制等。

實際上,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在浙江、福建等省推廣了“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其中,浙江溫州市樂清、瑞安是農房抵押貸款國家級試點地區。歷史料顯示,上世紀90年代,溫州各地就進行了農房抵押貸款“民間探索”。隨著之前試點正式啟動,溫州的農房抵押工作快速發展、大步向前。從溫州的實踐來看,農房抵押貸款試點釋放了農村金融需求,金融機構也將其視為新的業務“藍海”,紛紛加大對農房抵押貸款的推廣力度。

如果該指導意見能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就意味著農村金融將得到很大改善,城鄉金融資源配置更加合理有序,城鄉金融服務也越趨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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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經營權和財產權可以用做抵押,那小產權房是否也能沾到光呢?在之前的《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指出小產權房不得登記發證。而銀行抵押貸款的前提條件是必須提供房產證明。因此,小產權房是不可以在銀行進行抵押貸款的,除非將小產權房轉化為大產權房後擁有產權證。小產權房購買者可以在民間的擔保公司辦理抵押貸款或者個人借貸,但不能做抵押,銀行貸不了,只能夠找擔保公司。若如今指導意見實行落地,小產權房是否也能成為融資的工具?深圳的小產權房數量和佔比,位居全國之首,數量多達40多萬幢,建築面積更是高達4.2億平方米,幾乎佔據了深圳全市總建築面積的半壁江山。之前就在傳小產權房要轉正,現在又很有可能獲得抵押屬性,難道小產權房的春天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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