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發動鴉片戰爭的三個目的


英國發動鴉片戰爭的三個目的


英國對華發動第一次鴉片戰爭,他們的目的十分明確,簡單地說就三點:

懲治清政府對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的侮辱;

要求中國賠償英國商人的鴉片損失;

簽訂條約,改變中英貿易中英國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在英國人看來,對華商務監督代表是英國女王陛下,對商務監督的不公正待遇和侮辱,就是對大英帝國、對女王陛下的侮辱。事實上,廣州方面對所謂的對華商務監督是不承認的。文書往來還必須有一個“稟”字,即所謂稟帖,否則原封擲回,連看也看。

林則徐為了收繳鴉片,將對華商務監督義律和一群洋商在商館裡關了三天的禁閉。後來,在具結、交兇的一系列糾葛中,乾脆下令驅逐,不許逗留澳門。所謂的對華商務監督只能漂泊海上,等待英國大軍為他報仇出氣。

其他普通洋商就更慘了,當初李侍堯精心制定了《防範夷商規條》裡規定了一系列的永遠禁止:

一、永遠禁止外國軍艦進入虎門水道,以防軍事衝突;

二、永遠禁止外國商人攜帶任何武器和婦女( 包括自己的母親、姐妹、妻子和女兒) 進入廣東省,免傷風化;

三、永遠禁止中國商人向外國人借貸,以防商欠;

四、永遠禁止外國人僱傭中國員工,永遠禁止外國人學習中文;

五、永遠禁止外國人乘坐轎子;

六、永遠禁止外國人坐船在中國江河上游玩;

七、永遠禁止外國人向中國官員直接遞交訴狀,如有訴訟均需由十三行洋商代寫代交;

八、外國商人在廣東省居留期間,只許住在廣州城西南郊的“夷館”裡,永遠不許走進廣州城門;

九、永遠禁止外國商人在廣東省境內過冬,如因故的確無法出洋,必須去澳門過冬。

總之,洋商為了賺錢,在中國是不受待見的。就如蔣廷黻先生說的:“在鴉片戰爭以前,我們不肯給外國平等待遇;在以後,他們不肯給我們平等待遇。”

以工商立國,以民意為基礎的憲政國家的英國,豈會對本國商人不歧視的現狀長期置之不理?況且還有受英王任命,受英國政府委派的商務監督被置於不尊重的態度,英國豈能長期忍受。

英國對華戰爭的第一個目的就是:懲治清政府對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的侮辱。

英國發動鴉片戰爭的三個目的


英國對華戰爭的第二目的:要求中國賠償英國商人的鴉片損失。

要求賠償鴉片商人的損失這事,就得從義律讓鴉片商人將鴉片交給自己,再由自己交給林則徐說起。

義律本人是反對鴉片貿易的,當時英國政府也認為清政府有權查禁鴉片走私。但問題是,英國法律並不認為鴉片貿易違法。在當時的世界(包括英國),鴉片貿易和今天的香菸買賣一樣,是合法正常的。直到1868年英國才制定《毒品藥店法案》,對英國本土的鴉片貿易給予一般性限制,真正禁止鴉片則已經到了1914年。

當初林則徐勒令洋商交出鴉片,義律以英國政府的名義,勸告商人們將鴉片交給他,然後由他交給清政府。這批鴉片在轉交中實際等於偷偷完成了一次概念的轉換。

在林則徐看來,所繳鴉片是違反大清禁菸法令的走私毒品,付之一炬是天經地義。而在義律和鴉片販子的眼裡,所收繳的鴉片是英國公民的個人財產,這些鴉片不是英商走私時沒收的,而是林則徐封閉商館,強迫洋商上繳的。所收繳的鴉片是英國公民的個人財產,應該受到英國政府的保護。

鴉片販子們還私下裡集資了一筆錢,送回英國。作為爭取英國政府答應賠償煙價的活動經費。後來,英國議會通過對華戰爭的法案,鴉片的賠償就成為戰爭的目的之一。

當然,除了這些法理上的原因外,最主要的原因是,鴉片稅收在英國的財政收入中佔有非常高的比重,殖民擴張的英國是不會對鴉片貿易所帶來的好處視而不見的。所謂認可清政府查禁鴉片的說辭,只是英國政府也不想把自己變成一個事實上的販毒集團,不願承擔鴉片貿易的道德責任而已。

英國對華戰爭的第三個目的:簽訂條約。這才是英國此次對華戰爭的終極目的。

清政府一直奉行的一口通商,由行商代理的通商政策讓英商吃盡苦頭,英國要用武力改變這種局面。英國必須要達到的意圖是:改變一口通商,開放更多的通商口岸;廢除行商代理,英商有權和華人直接交易;廢除對英商的歧視條款,英國人有自由居留權;中英商定統一的進出口關稅,除此以外,不得收繳任何稅費;購買或租賃一地或一島供英人居住、經商等等。條約的內容在戰爭結束後的《中英南京條約》裡盡數達成。

其實,如果清政府是一個近代意義上的商業國家,那麼英國要求就不必通過戰爭來實現,通過外交協商完全可以解決。問題就是,當時的清政府還沉溺於天朝上國的迷夢裡,以天下共主自居,根本沒有外交這個理念。在當時天朝上國的認識裡,天下就是天朝上國、附屬番邦和遠在天邊的化外之地。天朝只有朝貢,何來外交?所謂英吉利者,不過是遙遠的化外之地的蠻夷之邦,俺們天朝才懶得搭理你呢。

故而,東西方之間,在當時是沒法交流的。雙方都進入不了對方的話語體系。互相掰扯不清道理,最後只能抄傢伙幹仗,用武力說話了。查禁鴉片只是引發戰爭的一個由頭,即使沒有禁菸運動,這場戰爭遲早也會爆發。至於它該叫什麼,其實並不重要。真的要較真的話,這個戰爭應該有另一個比較恰當的名字,通商戰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