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和自己不喜歡的相親對象步入婚姻?不要,結婚了也不會幸福

在一起的時候,我就特清楚,自己根本不愛他,就是有一點點好感,僅此而已。試試看在一起了,想給個機會。在一起之後的半年,真是煎熬。兩個人三觀根本不一致。他思想特別保守,我因為有留學經歷,思想滿開放的。很多問題都是小事,偏偏吵得不可開交。他有點大男子主義,總想東風壓倒西風,一旦吵架,就表示,我懶得理你,你什麼也不懂。這種讓我肝火更旺。我們有睡在一起過,但我到後來連跟他接吻都噁心,別說上床了,對我而言就是個災難。

在考慮結不結婚的時候,千萬不要因為別人的勸說,違揹你的本心和初心,哪怕這個人是你最親的父母,最鐵的閨蜜。或者說,如果你還在猶豫要不要結婚,那就別結。

之前我們家裡的一個姐姐,人很漂亮,嫁了個不錯的男孩子,男孩子家裡也中產,對姐姐很好,甚至兩個人都沒怎麼吵過架,然後,在姐姐的媽媽去世的同年,姐姐離婚了。姐姐在一個夜晚,告訴我,她沒法和那個人交流。這太可怕了,當她帶著一身有趣的明亮遇到他時,當她開開心心分享有趣的事情時,他說,哦。

我覺得一心苦等心中的真愛或者找一個大家覺得合適的人結婚都不是最好,選一個你覺得合適的人結婚是最好的選擇,前提是你想結婚。所謂為了母親不得已的選擇在我看來是對未來不甚樂觀前景的推卸責任——是你讓我嫁的,不是我自己選錯了人。

如果一個女孩,因為我的外在條件(比如工作,家世),而選擇跟我結婚,而非單純的喜歡我個人,覺得跟我在一起踏實,舒服,有趣,我還真的沒有信心她能耐心的陪我跑完人生這場漫長的馬拉松。

如果一個人婚前都不夠尊重你,也無法和你正常的溝通,那麼婚後,必然是恐怖的。如果自己有房有車,炒一手好菜,婚後卻要像個老媽子一樣做飯做菜,忍受這個人的大男子主義,並沒有讓生活變得更好,那麼這個人也是沒有必要忍受的。婚姻是基於愛和寬容,缺一點都沒有辦法走下去。社會是開放,但是離婚的女性吃虧的不是一點兩點。相親的時候代入想兩點就行了:跟這個人是否能生活下去;如果有了小孩,生活是不是會過得很艱難。

不要,這樣結婚了也不會幸福。“媽媽哭著跟我說,如果有一天她也走了,像小姨一樣不能親眼看著自己的女兒結婚,這輩子走的都不安心.......”如果你媽說死了也不能閉眼,勸勸她,隨她去吧,反正也改變不了她的想法,但千萬不要因此把自己賠進去。找個離家遠點的城市,單獨工作,別跟父母住一起,逢年過節也別回家,平時可以回家看看不引人注目。一回家,他們就心裡嘀咕嫁不出去的事。要是即不能離開家,又不想結婚,就得忍受父母以死相逼。人,不能好事全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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