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過期蜂蜜改日期 同仁堂被罰1408萬

回收过期蜂蜜改日期 同仁堂被罚1408万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同仁堂)12日發佈公告,披露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蜂蜜事件”的處罰結果,並責成所屬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下稱同仁堂蜂業)立即對涉事產品依法召回,對相關經銷商按照合同承擔責任,並對事件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回收过期蜂蜜改日期 同仁堂被罚1408万

去年12月,同仁堂蜂業瓶裝蜂蜜的受託加工方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城金蜂),被媒體曝光存在“回收過期蜂蜜、涉嫌更改生產日期”問題。

經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市場監管局調查認定,同仁堂蜂業部分經營管理人員在鹽城金蜂進行生產時,存在用回收蜂蜜作為原料生產蜂蜜、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對此處以罰款人民幣14,088,266.1元。

回收过期蜂蜜改日期 同仁堂被罚1408万

經北京市大興區食藥局調查認定,同仁堂蜂業2018年10月起生產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場,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11,740.88元,沒收蜂蜜3300瓶。同時吊銷同仁堂蜂業食品經營許可證,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有關涉事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11日晚,同仁堂蜂業聲明稱,即日起對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41批次2284瓶蜂蜜產品實施三級召回,並公佈了召回產品的具體信息、對消費者的退貨和賠償內容。

北京同仁堂還通報了事件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責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梅群向北京市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給予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振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公司總工程師田瑞華記大過處分。

經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公司副總中藥師、科技質量部部長黃寧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調離崗位。給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同仁堂蜂業董事劉向光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提請免職;給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同仁堂蜂業董事長張建勳開除黨籍處分,提請免職;給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宋衛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提請降職;給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部長蔡傑調離崗位處分。

北京同仁堂表示,“蜂蜜事件”的發生,暴露出公司對合作企業及委託加工業務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公司已部署在全系統開展質量管理風險全面排查,對所有企業的委託加工業務進行停產整頓,重塑誠信,維護好同仁堂品牌。

來源│新華社

審核│馮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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