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假藥涉案人被判1年8個月 整治“保健”市場百日行動典型案例發佈

“同仁堂”假药涉案人被判1年8个月 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典型案例发布

“同仁堂”假药涉案人被判1年8个月 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典型案例发布

封面新聞記者 滕瑾

11月19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瞭解到,該局連續兩天發佈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重點行動典型案例,共計20起,涉及虛假宣傳案、郵購假藥案、保健食品違法會銷案、無證經營食品案等。

記者注意到,在已公佈的20起典型案例中,涉案人員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被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浙江湖州市德清縣查處的郵購“同仁堂”假藥案是其中唯一一起涉案人員“入刑”的案例。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基本案情:德清縣市場監管局受理董某某關於“同仁堂止渴養陰膠囊”的諮詢,經調查,董某某通過電話郵購方式購進的上述藥品(標示批准文號:國藥準字Z20080441,生產企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製藥廠)包裝相對粗糙,產品批號、生產日期、限用日期印刷存在瑕疵。

經檢測及協查,該案藥品檢出化學藥品“格列本脲”“鹽酸二甲雙胍”且非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製藥廠生產。在調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瞭解到服用上述止渴養陰膠囊藥品的受害者達20餘人,且大部分受害者年齡較大,深受糖尿病困擾,服用該藥品的時間較長,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

據悉,犯罪嫌疑人甘某某被專案組在湖北省天門市某民居抓獲。在本案涉案假藥包括“同仁堂止渴養陰膠囊”“同仁堂山菊降壓膠囊”“同仁堂止渴降糖膠囊”及“克銀丸”等,受害者1000人以上,發往全國假藥數量達10萬粒以上,涉案金額達200萬元。2019年9月,德清縣人民法院對甘某某犯生產、銷售假藥罪予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款20萬元。

記者注意到,在此次公佈的20個典型案例中,浙江省查處案例共有9起,涉及虛假宣傳案、保健食品違法會銷案、無證經營食品案等。此外,市場監管總局此次還公佈了河北、吉林、內蒙古、河南、江蘇和安徽等地查處的11起典型案例。

今年1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個部門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在全國範圍內加大對“保健”市場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行為的事中事後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8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相關部委下發通知,自9月1日起組織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回頭看”工作,派出工作組對各地“百日行動”整治成效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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