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出機杼闢蹊徑 不辭辛苦構和諧——丹江口市法院“法官進社區”工作側記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生活形態的演變,人與人之間因為經濟因素等原因而形成的矛盾變得頻發化、複雜化。同時,隨著法治的不斷完善、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和法治意識的增強,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糾紛成為“契約社會”越來越多人的選擇。誠然,訴訟機制在定分止爭、化解矛盾方面雖具有內在優勢,但在考量訴訟效率、訴訟成本、社會關係修復等方面的情況下也並非必然選擇。特別是像丹江口市位居鄂西北偏遠山區,尚未完全脫離“鄉土社會”及“熟人社會”的身影,還未完成從“身份到契約”的完整轉換。在這裡,法律既非韋伯的“形式理性”的,也非哈貝馬斯的“法律實體化”的,既非形式正義的,也非實質正義的。道德準則、公序良俗、禮治等鄉土社會的秩序是他們主要的行為準則,眾多糾紛都很難被納入到目前移植過來的法律概念體系中,難以經受法條主義的概念分析。且老百姓自古就有“無訟”思想,一旦對簿公堂,鄰里、熟人關係很難修復,對社會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

民之所呼,我之所應

針對丹江口市“鄉土社會”及“熟人社會”這一現實,丹江口法院黨組始終在探索,如何在威嚴的審判庭外,延伸司法職能,更好體現司法的柔性與溫度,維繫“鄉土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能否在矛盾還未進入司法程序即開展調解?因為此時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情緒還不夠強,有利於促成和解,從而可以減輕當事人的訴訟負擔,節約司法資源”。這也是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張祖成院長在苦苦思索的問題。

與此同時,2017年丹江口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人大代表在審議法院工作報告反映較多的問題集中在法院深入社區普法宣傳、化解矛盾不夠等。“民之所呼,我之所應”。在此背景下,丹江口市法院法官駐社區工作室便應運而生。本著先行先試、以點帶面的原則,該院通過充分調研,於今年4月3日首先在漢江社區和大壩路社區成立了法官駐社區工作室,制定了“法官進社區”活動實施方案,每週二下午安排1名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在社區法官工作室辦公,接待來訪群眾、瞭解社情民意、解答法律疑惑,參與信訪維穩、矛盾化解、指導人民調解等,從而促進社區和諧穩定。

頂層設計,制度保障

平安、法治建設,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也是一場深刻的法律和體制變革。法官進駐社區瞭解社情民意、開展調解、參與信訪維穩等工作是法院參與和促進平安、法治建設的重要方式。

為確保此項活動開展實現常態化、有序化,該院建立了完善的法官進社區工作機制和嚴明的紀律約束。要求法官要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人民群眾解答疑惑時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胡言亂語、不偏聽偏信,不盲目臆斷,自覺遵守法官行為規範和廉政紀律,自覺維護司法尊嚴。要詳細瞭解駐點社區的社情民意,準確把握矛盾糾紛性質,科學研判定紛止爭的措施,以實事求是、熱情真摯的態度全力服務社區群眾,不洩露審判秘密,不充當訴訟掮客,不故意刁難當事人。要盡心盡力,盡職盡責,使開展社區工作與本職審判工作兩者相互協調、相互促進。要加強與群眾的聯繫,注重從群眾中汲取智慧,注重從法律層面和社會層面的結合上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增強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使司法服務更加貼近實際,貼近群眾需求。

此外,該院還為“法官進社區”活動有序開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並要求進駐法官每季度報告“法官進社區”活動的開展情況、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總結。監察室、督查科將對“法官進社區”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定期通報,並把法官工作情況納入部門及個人績效考核體系。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人員進行通報批評,督促他們查漏補缺、及時整改,堅決不讓制度成為“稻草人”。

當好“調絃師”,彈奏“和諧曲”

建立了良好制度,落實是關鍵。為確保法官進社區活動真正起到實效,該院精心挑選一批對矛盾把得準“脈”、找得到“根”、摸得到“門”的法官27名,定期進駐社區,開展法律諮詢、矛盾化解等工作。他們根據糾紛情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法、親情感化法、心理疏導法、合力調解法、冷熱處理法及對症下藥法等多種調解方法。有時面對面,讓彼此誤會的雙方把觀點當面說清;有時背靠背,讓積怨很深的雙方暫避矛盾交鋒,避免雙方情緒進一步激化。對贍養等“三養”糾紛,他們多管齊下,綜合施策,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漢江社區的張某因贍養問題和孩子們鬧出了矛盾但礙於親情和麵子,不願意打官司。聽說法院在社區成立了法官駐社區工作室,張某找到了當天值班法官。值班法官第一時間召集老人的子女,就老人的贍養問題進行協商。通過深入的交談,瞭解問題癥結,對老人的子女們進行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經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解開了子女與老人之間的心結,老人的贍養問題得以成功解決。大壩路社區某居民因鄰里糾紛動手打人,法官主動捐資看望傷者,並分別與糾紛雙方談心,耐心細緻做疏導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化解了心中積怨。

像這樣的“小事”在社區中時有發生。而這些貌似簡單的小事處理不好就會造成矛盾激化,甚至會導致違法犯罪,成為社會不穩定的因素。駐社區法官悉心傾聽社區跳動的音符,用心當好“調絃師”,化解了一批鄰里矛盾,彈奏了一支支“和諧曲”。

除了當好“調解員”,他們還是法治“宣講員”。針對百姓關注的熱點、盲點、痛點問題,法官們在群眾“貼得近、用得上、離不開”上下功夫,精心準備了涉及集資詐騙識別與預防、合同風險防範、婚姻家庭繼承、侵權、勞動爭議等20個專題講座。社區群眾可以結合自身需求,私人訂製“套餐”。特別針對一段時間以來非法集資“甚囂塵上”,個別群眾陷入“圈套”,駐社區法官多次宣講非法集資的常用手段和危害,提醒廣大群眾樹立防範意識和風險意識。個性化的定製讓群眾享受了“點菜式”的溫馨服務,品嚐了對路可口的“法制大餐”。法官駐社區工作室成立僅4個月以來共接待來訪群眾200餘人,解答法律疑惑70餘次,開展法治宣講4場次,化解社區鄰里糾紛50餘起,形成了“有疑惑找法官諮詢,有困難向法官反映,有糾紛請求法官調解”的良好局面。

一調四省,讓“糾紛”不“糾結”

“通過開展法官進社區活動,實現了一調四省,讓糾紛不糾結”。談及法官進社區活動的意義,丹江口市法院院長張祖成說道:“一是省錢,零收費。居民有糾紛來找值班法官,由法官耐心開展調解、答疑釋惑,這一切都是免費服務。二是省力,零門檻。糾紛雙方同意調解的,由法官當場調解,一次性辦結,避免多頭找人,四處奔波。調解成功後,達成協議的現場履行。對標的較大,案件一時無法履行的,可導入司法確認程序,及時由法院進行司法確認直至進入法院強制執行程序。三是省心,零風險。當事人不用聘請律師,花律師費等,直接由經驗豐富的法官指導,無訴訟風險。四是省事,零信訪。通過法官進駐社區開展調解工作,化解了部分矛盾,未發生信訪現象,也將進一步分流法院案件審判壓力”。

目前,法官進駐社區對分擔審判壓力的作用已經凸顯,今年以來訴訟案件增幅超過31%,從4月份開展法官進社區活動後訴訟案件增幅降至11%,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有效緩解了訴訟案件急劇增長的局面。法院涉法涉訴信訪率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5%,法官進社區工作的利好正在逐步顯現、正面溢出效應正在逐步釋放。

5月16日,省高院一級巡視員程寶清到該院調研時對法官進社區的做法給予高度肯定。丹江口市人大代表、漢江社區黨總支書記湯靈芝等社區幹部、人民群眾也均給予高度評價,一致認為法院主動沉下身子為老百姓服務,為來訪群眾“支招”、化解鄰里糾紛,大大減輕了社區信訪壓力,進一步提升了群眾的法治意識,營造了尊法學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