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的暑假,每年的这个时候,总是会有许多大学生没回家,选择留在城市里打暑假工勤工俭学。
但是也有许多人会抱怨,说是自己的领导经常让他加班,迟到几分钟就扣掉了几十块。明明说好日结的工资,却突然变成了周结甚至是月结!
实际上,这种现象在大学生兼职群体里十分的常见,但尽管这个问题已经存在许久,却没能很好的解决。
那么大学生兼职的时候,面对经常无故加班、工资被乱扣、日结变周结、周结变月结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你得需要知道相信的法律,才能有底气去为自己维权。
加班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加班的问题解决了,如果我们兼职的工资日结变周结、周结变月结的时候,该怎么通过有效的途径帮助自己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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