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因財務造假,20人遭處罰

近日,澄星股份及其20位主管人員受到證監會處罰,而處罰的原因還是四年前的調查,現在給出的結果。同時,公告還給出被調查的原因是八年前的虛假信披和財務造假。儘管涉案人員請求輕判,證監會還是認為公司具有主觀故意,最終給予涉案人員一系列處罰,其中,財務總監因行為惡劣,被採取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澄星股份因財務造假,20人遭處罰


2019年2月14日,澄星股份發佈一則關於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稱,2015年12月22日,澄星股份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未按規定披露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之後,2017年8月14日,公司、李興、周忠明、傅本度等相關當事人已按相關規定向證監會提出陳述、申辯或聽證。

時隔四年,澄星股份被立案調查的事情終於有所定論。2019年2月12日,公司及李興、周忠明、傅本度等20位當事人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日,周忠明、傅本度收到證監會《市場禁入決定書》

需要說明的是,該事件來源於2015年12月22日的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當時原因是因為公司涉嫌未按規定披露信息。

經查,自2011年至2014年,澄星股份控股股東江陰澄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澄星集團)及其關聯方通過銀行劃款或銀行票據方式佔用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資金(以下簡稱:關聯方資金佔用),通過銀行劃款方式向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以下簡稱:關聯方提供財務資助),金額巨大。其中,2011年度,關聯方資金佔用89,800萬元,當年歸還66,500.69萬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關聯方資金佔用餘額23,299.31萬元。2014年度,年初關聯方資金佔用餘額3,299.31萬元,本年累計發生資金佔用35,000萬元,當年歸還35,000萬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資金佔用餘額3,299.31萬元。

另外,澄星股份2011年和2012年的年度報告還被查出存在虛假記載。首先是,澄星股份2011年末應收票據虛增9,780萬元,應付票據虛減20,000萬元,其他應收款虛減29,780萬元。2012年末應收票據虛增9,513.80萬元,應付票據虛減20,000萬元,其他應收款虛減20,000萬元,預付賬款虛減9,513.80萬元。

證監會認定,澄星股份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持續發生時間長,情節較為嚴重,不屬於應當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且現有證據能夠證明澄星股份具有主觀故意。周忠明作為財務總監行為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情節較為嚴重。傅本度作為副董事長、總經理,情節嚴重。

最終,證監會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處以相應罰款,另外,對周忠明採取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傅本度採取三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我會宣佈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周忠明、傅本度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據澄星股份2018年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2018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與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數據)相比,預計將減少3,300萬元到4,600萬元,同比減少56%到78%左右。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與上年同期(重述調整後)相比,將減少6,600萬元到7,800萬元,同比減少72%到8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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