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的七十二變

文 《法人》(www.farennews.com)特約撰稿 楊淼

原來有人問我——幹啥工作的?

我一般都羞澀地說——公司打雜的,啥都幹。這句話真的不是謙虛或者貶低自己,目前,公司法務工作多是綜合的,一般公司法務要負責N種法律方向。當然,目前隨著經濟的發展法務工作也在越來越細分且專業化。

所以,做好一個公司法務,先要學會七十二變,再要掌握一技之長。

說七十二變,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前知公司發展及規劃,後懂業務模式及盈利!

然後有一天:財務說,大兄弟啊,我們這個壞賬你得幫我看看啊,要不然今年公司的財報不好看啊。

我變——拿著律師函,穿上防護服,拎著棒球棍,我去要賬啦(此處請用山東方言朗讀)。

商務說,小兄弟呀,這個條款談不下來啦,耽誤了合作業績完不成可得捱罵。

我變—拿著合同,穿上西裝,打好領帶,我去談判啦(此處請用上海方言朗讀)。

法務的七十二變,在於多線程工作,多種內容的實時切換,而且,還不能相互影響了進度,在各種身份與角色轉換之間,維護法人的根本利益,防範法人受到侵害。

像合同審理中,作為一名法務人員要懂商務,懂業務,懂市場發展,懂會計,懂稅務,懂法條,懂仲裁,當然,更要懂訴訟。只有懂了這些,才能手裡有糧,心中不慌。才能具備七十二變的能力。

自由的切換自己的角色技能,觸摸不同的專業風險,以不同的身份、角色來應對好公司種類繁多的法務工作,這樣才能夠最精準的把握事情的發展合作向,防範風險與未然。

簡單總結,法務七十二變,越變越好看。

(作者系 掌遊天下(北京)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高級知識產權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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