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七要七忌”,你的“请示”就能顺利过关!

请示,是下级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帮助、支持、协调、明示、解决的一种上行公文文种。请示看似简单,但要想通过上级批准却不易。掌握“五要五忌”要求,你的“请示”就能顺利通过。

一要做到请示对象准确,忌讳请示对象不对。请示呈送的对象是同一组织系统之内,或者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使用的文种。没有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随意使用请示,请示事项不仅得不到解决,而且还贻误工作。

二要做到请示事项准确,忌讳大小事都请示。请示事项一般是自己职责权限范围内无力解决、无权解决、无法解决的事,忌讳不管事情大小和难易程度随意向上级请示。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有权解决、政策范围内明确可以解决的事项,原则上不能向上级请示,否则就会被上级挨批“懒政怠政不作为”,还会给上级造成自己能力不足的印象。

三要做到一事一请,忌讳多头请示。请示是一事一请,一个请示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一次只能向一个顶头上司汇报,不能向两个以上的上级机关呈送。多头请示容易造成不同上级机关推诿扯皮耽误问题的解决。

四要做到一文一事,忌讳一文多事。请示是一事一请,一个请示里面不能夹带两个以上的请示事项,请示事项多就会延误解决时间,甚至会造成多个事项之间相互掣肘,影响其他事项的解决。

五要做到批后执行,忌讳先斩后奏。请示必须是事前行文,待上级批准后才能执行,不能自作主张先斩后奏。

六要请示报告区分,忌讳相互混淆。请示是在事前行文,报告是在事中或事后行文。请示只能一文一事,报告的事项灵活随意,可报告一件事也可多件事。请示事项上级必须做出明确答复,及时批复回文,下级只有得到上级批文才能执行;报告不要求上级回复,可回复也可不回复。

七要请示理由充分,忌讳含糊笼统。请示必须清楚交代请示事项的背景和原因,说清请示的理由和依据,让上级准确把握请示的必要性、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的紧迫性、可能性,做到条理清楚、事实准确、理由充足。忌讳背景缘由写的含糊笼统、一大而空、含糊其辞、脱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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