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不謝丨2018版環評工程師考試大綱 四科目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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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不謝丨2018版環評工程師考試大綱 四科目重點

第一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所必需的法律法規、政策等相關知識瞭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環境影響評價及相關業務工作中正確理解、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瞭解環境的含義;

(2)掌握環境保護堅持的原則;

(3)掌握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規定;

(4)掌握生態保護紅線的有關規定;

(5)熟悉開發利用資源的環境保護有關規定;

(6)熟悉加強農業環境保護和防止農業生產汙染環境的有關規定;

(7)掌握建設項目防治汙染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有關規定;

(8)掌握排放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防治環境汙染和危害的有關規定;

(9)熟悉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排汙許可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10)熟悉嚴重汙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的管理規定;

(11)瞭解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的有關規定;

(12)瞭解農業生產經營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定;

(13)瞭解關於環境影響報告書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的有關規定;

(14)瞭解違反環境影響評價相關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配套的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

(一)環境影響評價的定義及原則

(1)瞭解環境影響評價的法律定義;

(2)熟悉環境影響評價的原則。

(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1)熟悉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的範圍;

(2)掌握對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應當分析、預測和評估的內容;

(3)掌握規劃有關環境影響篇章或者說明及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內容;

(4)瞭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的有關規定;

(5)熟悉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程序和審查時限;

(6)熟悉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應當包括的內容;

(7)瞭解審查小組應當提出對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修改並重新審查或者不予通過環境影響報告書意見的情形;

(8)熟悉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的有關規定;

(9)瞭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機構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0)掌握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的有關規定;

(11)掌握重點領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

(12)瞭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會商的有關規定;

(13)熟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加強空間管制、總量管控和環境准入的有關規定;

(14)瞭解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准入負面清單編制的有關技術要求。

(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

(1)掌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類管理的有關法律規定;

(2)掌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類管理中類別確定的原則規定;

(3)熟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中環境敏感區的規定。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制(填報)與報批(備案)

(1)掌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內容的有關法律規定;

(2)掌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內容和填報要求;

(3)瞭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的有關規定;

(4)掌握重點領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

(5)熟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時間的有關規定;

(6)熟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重新報批和重新審核的有關規定;

(7)熟悉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中重點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界定的有關規定;

(8)瞭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

(9)瞭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的有關規定;

(10)瞭解涉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項目生態影響專題報告編制要求;

(11)瞭解產生危險廢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原則、內容和技術要求。

(12)熟悉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與排汙許可制銜接工作中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要求。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

(1)瞭解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範圍;

(2)瞭解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建議的原則;

(3)熟悉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原則;

(4)掌握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應當重點審查的內容;

(5)掌握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作出不予批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決定的情形。

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實施

(1)瞭解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有關要求;

(2)瞭解“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內容。

5.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後監督管理

(1)瞭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後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

(2)瞭解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後監管的有關要求。

6.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1)熟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主要依據;

(2)熟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的內容和責任主體;

(3)熟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程序和內容;

(4)瞭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督檢查的要求;

(5)瞭解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現場檢查及審查要點。

7.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

(1)熟悉環境影響後評價的概念;

(2)掌握建設項目應當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的情形;

(3)熟悉環境影響後評價責任主體和可以承擔後評價文件編制工作機構的有關規定;

(4)掌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文件應包括的內容;

(5)熟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的時限要求。

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

(1)熟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管理的法律規定;

(2)瞭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等級和評價範圍劃分的有關規定;

(3)熟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管理的有關要求;

(4)熟悉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從業情況管理的有關規定;

(5)瞭解環境影響評價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主要內容;

(6)瞭解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或者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人員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

三、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1)瞭解大氣汙染防治標準和限期達標規劃的有關規定;

(2)熟悉大氣環境質量監測和汙染源監測的有關規定;

(3)掌握燃煤和其他能源汙染防治的有關規定;

(4)掌握工業汙染防治的有關規定;

(5)熟悉揚塵汙染防治的有關規定;

(6)瞭解農業汙染防治的有關規定;

(7)熟悉持久性有機汙染物、惡臭氣體汙染防治的有關規定;

(8)熟悉重點區域大氣汙染聯合防治的有關規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1)瞭解本法的適用範圍;

(2)熟悉水汙染防治應當堅持的原則和水汙染防治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

(3)瞭解水環境質量標準和水汙染物排放標準制定的有關規定;

(4)熟悉向水體排放汙染物的建設項目和其他水上設施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規定;

(5)掌握國家對重點水汙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制度的有關規定;

(6)掌握排汙口設置的有關規定;

(7)掌握水汙染防治措施的有關規定;

(8)掌握飲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體保護的有關規定。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1)瞭解環境噪聲、環境噪聲汙染、噪聲排放、噪聲敏感建築物和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的含義;

(2)掌握對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工業設備的有關規定;

(3)熟悉建築施工噪聲汙染防治的有關規定;

(4)掌握交通運輸噪聲汙染防治的有關規定;

(5)熟悉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有關規定。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1)瞭解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及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利用的含義;

(2)熟悉固體廢物汙染防治原則;

(3)掌握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場所的有關規定;

(4)掌握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對其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安全分類存放或採取無害化處置措施的有關規定;

(5)掌握礦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停止使用後應當按照有關環境保護規定進行封場的有關規定;

(6)掌握建設、關閉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有關規定;

(7)熟悉危險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的有關規定。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1)瞭解海洋環境汙染損害、濱海溼地、海洋功能區劃的含義

以及建立海洋自然保護區的條件;

(2)熟悉海洋生態保護的有關規定;

(3)掌握入海排汙的有關規定;

(4)掌握禁止、嚴格限制或嚴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廢液或廢水的有關規定;

(5)熟悉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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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

(1)瞭解本法的適用範圍;

(2)熟悉核設施選址、建造、運營、退役前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規定;

(3)瞭解開發利用或關閉鈾(釷)礦前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規定;

(4)瞭解產生放射性廢液的單位排放或處理、貯存放射性廢液的有關規定;

(5)熟悉放射性固體廢物的處置方式及編制處置設施選址規劃的有關規定;

(6)瞭解產生放射性固體廢物的單位處理處置放射性固體廢物的有關規定。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瞭解企業在進行技術改造時應採取的清潔生產措施。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1)熟悉水資源開發利用中生態環境保護及水生生物保護設施建設的有關規定;

(2)熟悉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的有關規定;

(3)掌握設置、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汙口的有關規定;

(4)熟悉水功能區劃及水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有關規定。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1)瞭解土地沙化的法律定義;

(2)熟悉沙化土地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1)瞭解編制草原保護、建設、利用規劃應當遵循的原則及應當包括的內容;

(2)熟悉基本草原保護的有關規定。

(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瞭解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進行活

動的有關規定。

(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1)瞭解進行勘查、開採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有關規定;

(2)熟悉禁止毀林開墾、開採等行為的有關規定;

(3)熟悉採伐森林和林木必須遵守的規定。

(十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1)瞭解本法的適用範圍;

(2)熟悉在魚、蝦、蟹洄游通道建閘、築壩,對漁業資源有嚴重影響的,應當建造過魚設施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規定。

(十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1)熟悉非經國務院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不得開採礦產資源的地區;

(2)瞭解關閉礦山的有關規定;

(3)掌握礦產資源開採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十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1)瞭解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有關規定;

(2)熟悉保護耕地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的有關規定;

(3)瞭解由國務院批准的徵用土地的範圍。

(十六)《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1)瞭解本法的適用範圍;

(2)瞭解野生動物分類分級保護的有關規定;

(3)熟悉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狀況調查、監測和評估內容;

(4)熟悉野生動物保護的有關規定。

(十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1)瞭解城鄉規劃和規劃區的法律定義;

(2)掌握城市總體規劃和鄉規劃、村規劃的有關規定;

(3)熟悉城市規劃確定的需要依法保護的用地禁止擅自改變用途的規定。

(十八)《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1)熟悉城鎮建設和發展不得佔用河道灘地的規定;

(2)掌握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進行生產活動或排汙的有關環保管理規定。

(十九)《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1)掌握自然保護區的功能區劃分及保護要求;

(2)掌握自然保護區內禁止行為的有關規定;

(3)掌握內部未分區的自然保護區按照核心區和緩衝區管理的規定。

(二十)《風景名勝區條例》

熟悉風景名勝區保護的有關規定。

(二十一)《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1)瞭解基本農田和基本農田保護區的法律定義;

(2)掌握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基本農田保護措施。

(二十二)《土地復墾條例》

(1)熟悉生產建設活動損毀土地復墾的原則;

(2)瞭解土地復墾義務人負責復墾的損毀土地範圍;

(3)掌握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保護土壤質量與生態環境、避免汙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有關規定。

(二十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熟悉醫療廢物集中貯存、處置設施選址的有關規定。

(二十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法律定義;

(2)瞭解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實行統籌規劃、合理

佈局的有關規定;

(3)掌握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與有關場所、區域的

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規定的有關規定。

(二十五)《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1)瞭解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法律定義及範圍;

(2)熟悉建設各類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應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3)掌握禁止興建的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有關規定。

(二十六)《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1)瞭解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法律定義及範圍;

(2)掌握嚴格控制圍填海工程的有關規定;

(3)瞭解海洋工程拆除、棄置或者改作他用的環境保護有關規定;

(4)熟悉海洋工程汙染物排放管理的有關規定。

四、環境政策

(一)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1)瞭解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原則;

(2)熟悉“加大自然生態系統和環境保護力度,切實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有關要求;

(3)掌握嚴守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的有關要求。

(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1)熟悉汙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的有關規定;

(2)掌握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有關規定;

(3)熟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有關規定;

(4)瞭解排汙權交易制度的有關規定。

(三)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

(1)掌握生態保護紅線的含義;

(2)瞭解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有關要求。

(四)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

(1)瞭解重要生態功能區的類型和生態功能保護區的級別;

(2)熟悉對生態功能保護區採取的保護措施;

(3)熟悉各類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五)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

(1)瞭解主體功能區的劃分;

(2)熟悉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開發原則中關於保護自然的有關要求;

(3)熟悉國家層面主體功能區中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

(4)熟悉國家層面主體功能區中禁止開發區域和限制開發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管制原則。

(六)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

(1)熟悉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汙染綜合治理的有關要求;

(2)瞭解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有關要求;

(3)瞭解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的有關要求;

(4)熟悉嚴格節能環保準入,優化產業空間佈局的有關要求;

(5)熟悉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有關要求;

(6)熟悉落實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准入的有關要求。

(七)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

(1)瞭解行動計劃的工作目標;

(2)熟悉全面控制汙染物排放的有關要求;

(3)熟悉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有關要求;

(4)熟悉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的有關要求;

(5)瞭解落實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區域差別化環境准入的有關要求。

(八)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

(1)熟悉“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中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和切實加大保護力度的有關要求;

(2)熟悉“強化未汙染土壤保護,嚴控新增土壤汙染”的有關要求;

(3)瞭解“加強汙染源監管,做好土壤汙染預防工作”中嚴控工礦汙染的有關要求;

(4)瞭解“開展汙染治理與修復,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的有關要求;

(5)熟悉汙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中風險管控的有關規定。

(九)關於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的指導意見

瞭解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強化搬遷改造環保管理的有關規定。

(十)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瞭解《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分類。

(十一)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1)瞭解列入本名錄的危險廢物類別;

(2)瞭解危險廢物可以實行豁免管理的相關規定;

(3)瞭解對不明確是否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的鑑別認定和管理規定。

(十二)國家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綱要

(1)瞭解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的基本原則;

(2)熟悉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的主要任務。

(十三)全國生態脆弱區保護規劃綱要

(3)瞭解生態脆弱區保護規劃的基本原則;

(4)熟悉生態脆弱區保護規劃的具體任務。

(十四)關於進一步加強涉及自然保護區開發建設活動監督管理的通知

熟悉加強涉及自然保護區建設項目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

(十五)關於做好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有關工作的通知

瞭解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監管的有關規定。

(十六)“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方案

(1)瞭解工作方案的主要目標;

(2)掌握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准入的有關任務要求;

(3)瞭解加快實施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的有關要求。


第二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對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瞭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環境影響評價及相關業務工作中應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正確選擇環境影響評價有關標準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環境標準管理辦法

(1)熟悉環境標準的分類及含義;

(2)掌握國家環境標準與地方環境標準之間的關係;

(3)瞭解環境標準實施與監督的有關要求。

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

1.適用範圍熟悉導則的適用範圍。

2.術語和定義

(1)熟悉累積影響的定義;

(2)熟悉環境保護目標及汙染源源強核算的定義。

3.總則

(1)熟悉環境影響評價原則;

(2)熟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體系構成;

(3)熟悉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

(4)熟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編制要求;

(5)熟悉環境影響因素識別及評價因子篩選的原則;

(6)掌握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劃分依據;

(7)掌握環境影響評價範圍的確定原則;

(8)掌握環境保護目標的確定原則;

(9)掌握環境影響評價標準的確定原則;

(10)掌握建設方案環境比選的原則;

(11)瞭解環境影響評價方法的選取要求。

4.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1)掌握建設項目概況的基本內容要求;

(2)掌握汙染與生態影響因素分析的內容;

(3)瞭解汙染源源強核算的要求。

5.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掌握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的基本要求;

(2)熟悉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的內容。

6.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掌握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的基本要求;

(2)掌握常用的環境影響預測評價方法;

(3)掌握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的內容。

7.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論證掌握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論證的要求。

8.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瞭解環境經濟損益分析的要求。

9.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掌握環境管理與監測的要求。

10.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熟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求。

(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

1.術語和定義

(1)熟悉環境空氣敏感區的類型;

(2)掌握大氣汙染源的分類原則;

(3)瞭解複雜地形、複雜風場的定義。

2.評價工作等級與評價範圍

(1)掌握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確定方法;

(2)熟悉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範圍的確定原則。

3.大氣汙染源調查與分析

(1)熟悉大氣汙染源調查與分析對象;

(2)掌握汙染源調查與分析方法;

(3)瞭解項目大氣汙染源調查的內容。

4.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1)熟悉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原則;

(2)掌握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因子與監測制度;

(3)掌握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布點要求;

(4)掌握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結果統計分析的內容。

5.氣象觀測資料調查

(1)熟悉氣象觀測資料調查的基本原則;

(2)熟悉不同評價等級評價項目氣象觀測資料調查要求;

(3)熟悉地面氣象觀測資料和常規高空氣象探測資料調查的主

要內容;

(4)掌握常規氣象資料分析內容;

(5)瞭解補充地面氣象觀測要求。

6.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熟悉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因子和預測範圍確定的原則;

(2)熟悉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計算點的分類和設置要求;

(3)熟悉各類汙染源計算清單的內容;

(4)熟悉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典型氣象條件的選擇要求;

(5)熟悉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內容和常規預測情景組合;

(6)掌握推薦模式的適用條件;

(7)掌握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分析與評價的主要內容。

7.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1)掌握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的確定方法;

(2)熟悉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參數選擇要求;

(3)瞭解大氣防護距離管理要求。

8.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與建議熟悉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與建議的主要內容。

9.附錄瞭解附錄中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附圖、附表、附件的要求。

(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

1.評價工作分級

(1)掌握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劃分判據及其含義;

(2)瞭解低於第三級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進行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

2.地面水環境現狀調查

(1)熟悉地面水環境現狀調查範圍的確定原則;

(2)熟悉不同評價等級對應的各類水域水質調查時期;

(3)瞭解各類水域水文調查與水文測量的原則與內容;

(4)熟悉點汙染源調查的原則及基本內容;

(5)熟悉非點源汙染源調查的原則及基本內容;

(6)掌握水質調查時水質參數的選擇原則;

(7)瞭解水生生物與底質的調查原則;

(8)熟悉各類水域佈設水質取樣斷面和取樣點的原則與方法;

(9)熟悉地面水環境現狀評價的原則。

3.地面水環境影響預測

(1)瞭解預測範圍和預測點的佈設要求;

(2)熟悉建設項目預測地面水環境影響時段的確定原則;

(3)掌握擬預測水質參數篩選的原則;

(4)熟悉各類地面水體簡化和汙染源簡化的條件;

(5)熟悉利用數學模式預測各類地面水體水質時的模式選用原則;

(6)掌握河流、海域水質數學模式的適用條件;

(7)熟悉湖泊、水庫、海灣水質數學模式的適用條件;

(8)熟悉預測點佈設的原則;

(9)熟悉面源環境影響預測的一般原則。4.評價地面水環境影響了解評價地面水環境影響的原則。

(四)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

1.總則

(1)瞭解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的一般性原則和基本任務;

(2)熟悉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各階段主要工作內容。

2.地下水環境影響識別熟悉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識別的基本要求、方法和內容。

3.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分級

(1)熟悉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分級要求;

(2)掌握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要求。

4.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要求掌握不同評價工作等級的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要求。

5.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掌握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的原則和範圍確定的方法與要求;

(2)掌握水文地質條件調查的主要內容;

(3)熟悉地下水汙染源調查的內容與要求;

(4)掌握地下水環境現狀監測井點佈設原則與要求;

(5)熟悉環境水文地質勘查與試驗的內容;

(6)熟悉地下水水質樣品採集與現場測定的方法要求;

(7)熟悉不同評價工作等級地下水環境現狀監測頻率的要求;

(8)掌握地下水水質現狀監測因子及評價內容。

6.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

(1)掌握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的原則與範圍;

(2)熟悉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時段的劃分及情景設置;

(3)熟悉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因子的選取要求;

(4)瞭解不同評價工作等級應採用的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方法及其適用條件;

(5)熟悉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源強的確定方法;

(6)熟悉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模型概化的內容;

(7)熟悉地下水環境影響的預測內容。

7.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

(1)熟悉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的原則與方法;

(2)掌握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判定要求。

8.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與對策

(1)熟悉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與對策的基本要求;

(2)掌握建設項目地下水汙染防控對策的內容及要求;

(3)掌握地下水環境監測與管理的內容及要求。

9.熟悉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內容

(五)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

1.適用範圍熟悉導則的適用範圍。

2.術語和定義

(1)熟悉點聲源、線聲源、面聲源的概念;

(2)熟悉環境噪聲及敏感目標的定義。

3.總則

(1)熟悉聲環境影響評價類別劃分原則;

(2)掌握聲環境質量評價量、聲源源強表達量、廠界(場界、邊界)噪聲評價量及應用條件;

(3)掌握聲環境影響評價時段的劃分原則。

4.評價工作等級與評價範圍

(1)掌握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劃分原則;

(2)掌握各等級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評價範圍的確定原則。

5.聲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掌握聲環境現狀調查的主要內容;

(2)掌握不同條件下聲環境現狀監測的布點原則;

(3)瞭解聲環境現狀監測應執行的標準;

(4)掌握聲環境現狀評價的主要內容。

6.聲環境影響預測

(1)熟悉聲環境影響預測範圍和預測點的確定原則;

(2)掌握聲環境影響預測需要的基礎資料;

(3)熟悉聲源源強數據獲得的途徑及要求;

(4)熟悉飛機噪聲計權等效連續感覺噪聲級計算有關參量含義;

(5)熟悉簡化聲源的條件和方法;

(6)熟悉引起戶外聲傳播聲級衰減的主要因素;

(7)熟悉簡化聲源的幾何發散衰減規律;

(8)掌握不同運行時間聲源噪聲的疊加方法;

(9)熟悉典型建設項目噪聲影響預測參數、預測內容及推薦預測模式中相關參量含義。

7.聲環境影響評價

(1)熟悉聲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

(2)熟悉背景值、貢獻值、預測值的含義及其應用。

8.噪聲汙染防治對策

(1)掌握制定噪聲防治措施的一般要求;

(2)熟悉噪聲汙染的規劃防治對策和技術防治措施;

(3)掌握典型建設項目的噪聲汙染防治措施。

9.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聲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瞭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聲環境影響評價要求。

(六)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

1.術語和定義瞭解生態影響、特殊生態敏感區、重要生態敏感區的定義。

2.總則

(1)瞭解生態影響評價的原則;

(2)掌握生態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劃分與調整原則;

(3)掌握生態影響評價工作範圍的確定原則;

(4)瞭解生態影響判定的依據。

3.工程分析

(1)熟悉工程分析的內容;

(2)掌握工程分析的重點。

4.生態現狀調查與評價

(1)掌握不同評價工作等級生態現狀調查的要求;

(2)熟悉生態背景調查的內容;

(3)熟悉主要生態問題調查的內容;

(4)熟悉生態現狀評價的主要內容;

(5)熟悉常用的生態現狀評價方法及內容;

(6)掌握生態影響評價圖件構成的要求;

(7)熟悉生態影響評價圖件製作的要求。

5.生態預測與評價

(1)熟悉生態影響預測與評價內容;

(2)熟悉常用的生態影響預測與評價方法。

6.生態影響的防護、恢復、補償及替代方案

(1)熟悉生態影響的防護、恢復與補償原則;

(2)掌握替代方案的類型及其生態可行性分析的基本要求;

(3)掌握生態保護措施應包括的基本內容。

(七)開發區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1.總則瞭解開發區區域環境影響評價重點。

2.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要求

(1)瞭解規劃方案分析的內容和要求;

(2)瞭解環境容量與汙染物總量控制的主要內容;

(3)瞭解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的主要內容;

(4)瞭解開發區規劃綜合論證的內容和要求;

(5)瞭解確定環境保護對策及環境影響減緩措施的原則和要求。

(八)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

1.適用範圍熟悉導則的適用範圍。

2.術語和定義

(1)瞭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體系構成;

(2)熟悉環境目標、環境敏感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系統

完整性、規劃不確定性、累積環境影響、跟蹤評價的定義。

3.總則

(1)瞭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目的;

(2)熟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原則;

(3)掌握評價範圍判別的原則;

(4)熟悉評價工作的流程。

4.評價方法瞭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評價方法。

5.規劃分析

(1)熟悉規劃分析的基本要求;

(2)掌握規劃協調性分析的內容與要求;

(3)熟悉規劃不確定性分析的內容與要求;

(4)瞭解規劃分析的方式與方法。

6.現狀調查與評價

(1)瞭解現狀調查的基本要求;

(2)熟悉現狀調查、分析與評價內容;

(3)掌握制約因素分析的內容。

7.環境影響識別與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1)熟悉環境影響識別的原則;

(2)熟悉重大不良環境影響判別的原則;

(3)掌握環境目標和評價指標的確定原則。

8.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瞭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的基本要求;

(2)熟悉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或分析)的內容;

(3)瞭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的方式和方法。

9.規劃方案綜合論證與優化調整建議

(1)熟悉規劃方案環境合理性論證的內容;

(2)熟悉不同類型規劃方案綜合論證的重點;

(3)掌握應對規劃方案提出明確優化調整建議的主要情形。

10.環境影響減緩對策與措施

(1)掌握規劃環境影響減緩對策和措施的基本要求;

(2)熟悉規劃環境影響減緩對策和措施包括的內容;

(3)熟悉對規劃方案內具體建設項目的評價內容要求。

11.環境影響跟蹤評價熟悉跟蹤評價的要求及評價內容。

12.公眾參與

(1)瞭解環境影響報告書公開的主要內容;

(2)瞭解公眾參與的原則、主要形式及公眾意見和建議處理要求。

13.評價結論

掌握評價結論中應明確給出的內容。

14.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制要求

(1)熟悉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2)熟悉規劃環境影響篇章(或說明)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九)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

1.適用範圍掌握導則的適用範圍。

2.術語和定義

瞭解環境風險、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重大危險源、臨界量、急性中毒的定義。

3.總則

(1)熟悉環境風險評價的目的和重點;

(2)掌握環境風險評價工作級別的劃分原則;

(3)瞭解環境風險評價的基本內容;

(4)瞭解環境風險評價範圍的確定原則;

(5)熟悉環境風險評價的工作程序。

4.風險識別熟悉風險識別的範圍、類型和內容。

5.源項分析與後果計算

(1)掌握源項分析內容、方法;

(2)熟悉危險化學品洩漏量計算的內容;

(3)熟悉後果計算的有關要求。

6.風險計算與評價

(1)瞭解風險值的定義;

(2)瞭解風險評價的原則。

7.風險管理

(1)瞭解風險防範措施;

(2)瞭解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十)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生態影響類

1.適用範圍瞭解規範的適用範圍。

2.總則

(1)瞭解驗收調查的工作程序;

(2)熟悉驗收調查時段和範圍;

(3)熟悉驗收調查標準和指標;

(4)瞭解驗收調查的運行工況要求。

3.驗收調查技術要求

(1)熟悉環境敏感目標調查的內容及要求;

(2)熟悉工程調查的內容及要求;

(3)熟悉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調查的內容及要求;

(4)熟悉生態影響調查的內容、方法及調查結果分析的主要內容;

(5)瞭解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及固體廢物影響調查、監測內容。

三、環境質量標準

(一)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1)掌握環境空氣功能區的分類;

(2)掌握環境空氣功能區質量要求;

(3)熟悉標準分期實施的要求;

(4)瞭解汙染物的監測分析方法;

(5)掌握數據統計的有效性規定。

(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掌握水域功能和標準的分類;

(3)掌握標準項目劃分與水質評價的原則;

(4)瞭解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中常規項目(水溫、pH值、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的標準限值;

(5)瞭解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中常規項目的監測分析方法。

(三)地下水質量標準

(1)掌握標準的適用範圍;

(2)掌握地下水質量分類和指標分類;

(3)瞭解地下水質量調查與監測的要求;

(4)熟悉地下水質量評價的方法和原則。

(四)海水水質標準

(1)掌握海水水質的分類;

(2)熟悉混合區的規定。

(五)聲環境質量標準

(1)掌握標準的適用範圍;

(2)掌握聲環境功能區分類;

(3)熟悉各類聲環境功能區環境噪聲限值及相關規定;

(4)瞭解環境噪聲監測的類型與方法;

(5)熟悉聲環境功能區的劃分要求。

(六)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

熟悉城市各類區域鉛垂向Z振級標準值。

(七)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1)熟悉土壤環境質量的分類;

(2)熟悉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的分級。

四、汙染物排放標準

(一)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1)掌握標準的適用範圍;

(2)掌握標準的指標體系;

(3)掌握排放速率標準分級;

(4)熟悉排氣筒高度及排放速率的有關規定;

(5)熟悉監測的採樣時間與頻次要求。

(二)汙水綜合排放標準

(1)掌握標準的適用範圍;

(2)掌握汙水綜合排放標準的分級;

(3)掌握汙染物按性質及控制方式進行的分類;

(4)熟悉第一類汙染物的種類;

(5)熟悉監測的採樣頻率要求。

(三)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熟悉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的有關規定;

(3)熟悉測點位置、測量時段、測量結果修正的有關規定;

(4)瞭解噪聲測量結果評價的有關規定。

(四)建築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掌握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的有關規定;

(3)熟悉測點位置、測量時段、測量結果修正的有關規定;

(4)瞭解噪聲測量結果評價的有關規定。

(五)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熟悉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的有關規定;

(3)熟悉測點位置、測量時段、測量結果修正的有關規定;

(4)瞭解噪聲測量結果評價的有關規定。

(六)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熟悉惡臭廠界標準值的分級;

(3)熟悉標準實施的有關規定;

(4)瞭解監測的有關規定。

(七)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熟悉一類區對工業爐窯建設的要求;

(3)瞭解煙囪高度的有關規定;

(4)瞭解監測的有關規定。

(八)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

(1)掌握標準的適用範圍;

(2)熟悉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熟悉鍋爐安裝自動監控設備的有關規定;

(4)瞭解基準含氧量的規定和排放濃度折算要求。

(九)固體廢物鑑別標準 通則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瞭解依據產生來源的固體廢物鑑別;

(3)瞭解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的固體廢物鑑別;

(4)熟悉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的物質;

(5)熟悉不作為液體廢物管理的物質。

(十)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熟悉生活垃圾填埋場的選址要求;

(3)瞭解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廢物的入場要求;

(4)瞭解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十一)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熟悉生活垃圾焚燒廠的選址要求;

(3)瞭解生活垃圾焚燒廠的入爐廢物要求;

(4)瞭解生活垃圾焚燒廠的排放控制要求。

(十二)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熟悉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選址要求。

(十三)危險廢物填埋汙染控制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熟悉危險廢物填埋場的場址選擇要求。

(十四)危險廢物焚燒汙染控制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熟悉危險廢物焚燒廠選址的技術要求。

(十五)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汙染控制標準

(1)熟悉標準的適用範圍;

(2)瞭解貯存、處置場的類型;

(3)熟悉貯存、處置場的場址選擇要求。

第三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所必需的技術方法瞭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環境影響評價及相關業務工作中正確把握、運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工程分析

(一)汙染型項目工程分析

(1)掌握建設項目工程分析的範圍和基本要求;

(2)熟悉改擴建及異地搬遷建設項目現有工程汙染物排放情況的調查方法;

(3)熟悉建設項目組成、產品方案、原輔材料消耗、建設週期、

投資等基本情況;

(4)熟悉清潔生產主要指標的選取與計算方法;

(5)掌握使用工藝流程圖分析產汙環節和排放因子識別的方法;

(6)掌握生產、公用工程設施、輔助設施等單元汙染物產排汙

情況分析的方法;

(7)熟悉生產原料、輔助材料消耗、生產工藝與產排汙情況的關係;

(8)熟悉建設項目存在的致癌、致畸、致突變、持久性有機汙染物、重金屬等的來源、產生、排放情況;

(9)掌握汙染源源強核算適用的實測法、物料衡算法、係數法、

類比法、實驗法、查閱參考資料分析法等技術方法和要求;

(10)瞭解建設項目汙染源排放參數;

(11)掌握汙染物無組織排放的統計內容和無組織排放量的估算

方法;

(12)熟悉非正常工況汙染物排放情況的統計分析的基本方法;

(13)熟悉汙染源源強核算的技術要求和方法。

(二)生態影響型項目工程分析

(1)掌握生態影響型項目工程分析的基本內容和技術要求;

(2)掌握項目施工期主要生態影響途徑的分析方法;

(3)熟悉分析運行期生態影響性質、途徑和強度的方法;

(4)掌握生態影響因素識別的分析方法;

(5)熟悉直接影響、間接影響、區域性影響、長期影響以及累積性影響程度、範圍的分析內容。

二、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一)自然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熟悉自然環境現狀調查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2)瞭解社會經濟環境狀況調查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3)熟悉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聲、生態及環境風險的環境保護目標調查範圍和技術要求。

(二)大氣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掌握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及評價內容和方法;

(2)熟悉區域大氣汙染源統計調查內容和方法;

(3)掌握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數據的時效性判斷方法;

(4)熟悉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點佈設原則;

(5)瞭解邊界層結構及其變化規律;

(6)掌握常規氣象資料(溫度、風速、風向玫瑰、主導風向)的分析內容與應用;

(7)瞭解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分析的內容與要求。

(三)地表水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掌握不同類型汙染源的調查方法;

(2)掌握不同水體環境現狀調查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3)熟悉河流、湖泊常用環境水文特徵及常用參數的調查方法;

(4)瞭解河口、近海水體的基本環境水動力學特徵及相應的水環境調查方法;

(5)瞭解不利水文條件及其確定方法;

(6)掌握單項水質參數法在水質現狀評價中的應用;

(7)熟悉地表水環境質量的變化趨勢分析基本要求。

(四)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熟悉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的主要內容、方法以及水文地

質常用參數的獲取方法;

(2)瞭解環境水文地質勘察與試驗的方法;

(3)瞭解包氣帶防汙性能、含水層易汙染特徵的分析方法;

(4)熟悉地下水水質調查與評價的方法;

(5)熟悉汙染物進入包氣帶、含水層的主要途徑;

(6)瞭解汙染場地調查的內容與方法。

(五)聲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掌握聲環境質量評價量的含義及應用;

(2)掌握聲環境現狀監測的布點要求;

(3)熟悉工礦企業、軌道交通、公路、機場等建設項目聲環境

現狀調查的方法及要點;

(4)掌握聲環境現狀評價的方法。

(六)生態現狀調查與評價

(1)掌握生態現狀調查的主要方法;

(2)熟悉生態系統、生物量的調查和評價方法;

(3)瞭解陸生植被、植物的調查和評價方法;

(4)熟悉陸生動物及其生境的調查和評價方法;

(5)瞭解淡水水生生物與漁業資源的調查方法;

(6)瞭解海洋生態的調查方法;

(7)熟悉“3S”技術在生態現狀調查中的應用;

(8)瞭解景觀生態學方法在生態現狀調查與評價中的應用。

三、環境影響識別與評價因子的篩選

(1)熟悉環境影響因素識別的時段、內容、方法、範圍;

(2)掌握環境影響因素識別的技術要求;

(3)熟悉評價因子篩選的原則與技術要求。

四、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一)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熟悉大氣環境影響預測的內容;

(2)瞭解大氣環境影響預測模式的應用;

(3)熟悉大氣環境影響預測模式參數的選取與應用;

(4)掌握估算模式計算點源和麵源影響所需數據的要求與應用;

(5)瞭解使用AERMOD、ADMS、CALPUFF模式系統計算點源影響所需的汙染源和氣象數據;

(6)掌握建設項目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影響的分析方法與應用;

(7)掌握典型氣象條件和長期氣象條件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分析方法與應用。

(二)地表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熟悉水汙染物在地表水體中輸移、轉化、擴散的主要過程;

(2)掌握常用河流水環境影響預測穩態模式(一維、二維)要求的基礎資料及參數;

(3)熟悉多源疊加水環境影響預測的基本方法;

(4)瞭解湖泊、河口水環境影響預測模式要求的基礎資料及參數;

(5)掌握河流水質預測模式參數的確定方法;

(6)熟悉選擇水質預測因子的基本方法;

(7)掌握常用河流水質預測模式的運用;

(8)瞭解湖泊、河口、近海水質預測模式的運用。

(三)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熟悉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應考慮的重點區域;

(2)熟悉汙染物在包氣帶和含水層中的運移特徵;

(3)熟悉地下水汙染源強的計算方法;

(4)熟悉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方法及適用條件;

(5)熟悉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模型概化的內容;

(6)掌握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模型所需的參數及預測內容;

(7)瞭解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模型識別與驗證的基本要求;

(8)熟悉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方法。

(四)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掌握噪聲級相加與相減的計算方法;

(2)熟悉實際聲源近似為點聲源的條件;

(3)掌握點聲源幾何發散衰減公式、計算和應用;

(4)熟悉線聲源、面聲源幾何發散衰減公式、計算和應用;

(5)熟悉噪聲從室內向室外傳播的計算方法;

(6)熟悉聲環境影響評價的方法;

(7)瞭解戶外聲傳播除幾何發散衰減外的其他衰減計算;

(8)瞭解繪製等聲級線圖的技術要求。

(五)生態影響預測與評價

(1)掌握各級生態影響評價工作的基本圖件和推薦圖件要求;

(2)熟悉生態影響評價圖件整飭要求;

(3)掌握生態機理分析法、指數法、綜合指數法,熟悉類比分析法;

(4)瞭解景觀生態學評價方法;

(5)瞭解生物多樣性評價方法;

(6)熟悉土壤侵蝕、水體富營養化的評價方法;

(7)熟悉生態系統組成和服務功能變化趨勢的分析方法。

(六)固體廢物環境影響評價

(1)熟悉固體廢物的分類及綜合利用途徑;

(2)瞭解固體廢物中汙染物進入環境的方式及在環境中的遷移轉化;

(3)掌握採用焚燒、填埋等方式處置固體廢物產生的主要環境影響。

五、環境保護措施

(一)大氣汙染治理措施

(1)熟悉廢氣的收集、大氣汙染物治理措施與排放控制的一般要求;

(2)熟悉除塵、吸收、吸附、燃燒的典型處理工藝及其一般要求;

(3)瞭解除塵器、吸收裝置、吸附裝置的類型及其適用條件;

(4)熟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工藝及選用原則;

(5)瞭解主要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惡臭、鹵化物氣體的基本處理技術及其選用原則;

(6)瞭解含重金屬汙染物廢氣的處理技術;

(7)瞭解汙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的基本要求;

(8)熟悉廢氣處理回收利用、汙染物治理措施的效率分析和環境減緩情況;

(9)瞭解大氣環境質量不達標區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分析的基本要求。

(二)水汙染治理措施

(1)熟悉汙水處理廠(站)總平面佈置和高程佈置的要求;

(2)熟悉常用的物理、化學及物化處理工藝單元的類型及其作用;

(3)熟悉常用的好氧、厭氧法生物處理工藝的適用條件,瞭解生物脫氮除磷工藝要求以及汙水土地處理和人工溼地處理的一般要求;

(4)瞭解建設項目廢水排放系統的劃分及汙水處理工藝組合的要求,瞭解廢水分質處理的基本要求;

(5)熟悉汙水處理廠(站)的汙泥處理與處置的一般規定;

(6)熟悉汙水處理廠(站)惡臭汙染治理的一般規定和常用除臭技術工藝;

(7)熟悉廢水源頭控制、末端治理等環境保護措施的內容;

(8)瞭解汙水回用深度處理的工藝技術。

(三)地下水環境汙染防治對策

(1)熟悉常用的地下水汙染預防措施;

(2)熟悉地下水汙染的應急控制措施;

(3)瞭解常用地下水汙染修復的技術方法及適用性。

(四)環境噪聲與振動汙染治理措施

(1)熟悉噪聲、振動控制方案設計的基本要求;

(2)熟悉隔聲、隔振工程措施的一般要求;

(3)熟悉消聲設計方案及選用應滿足的要求;

(4)瞭解降噪水平檢測的一般要求。

(五)固體廢物處理處置

(1)熟悉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要求及技術方法;

(2)熟悉固體廢物處理廠(場)址選擇的總體要求;

(3)熟悉固體廢物的收集、運輸及貯存的要求;

(4)瞭解固體廢物生物處理的工藝流程、常用方法,固體廢物焚燒處理的一般規定和工藝流程,常用焚燒爐型及其適用範圍;

(5)瞭解控制焚燒煙氣中的酸性氣體、煙塵、重金屬、二噁英等汙染物的措施與設備;

(6)熟悉固體廢物填埋工藝、填埋場入場要求、防滲以及滲濾液、填埋氣體的收集與處理要求;

(7)瞭解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的技術要求;

(8)熟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處置要求。

(六)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措施

(1)熟悉生態保護與恢復的一般技術要求;

(2)掌握生態影響減緩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應遵循的基本原則、要求和技術方法;

(3)掌握採取可靠的避讓措施或生境替代方案的要求;

(4)掌握減少生態影響的工程技術措施;

(5)熟悉生態保護和恢復效果的可達性分析方法。

六、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

(1)熟悉環境管理、環境監測的基本要求;

(2)熟悉汙染物排放管理要求和排放清單的主要內容;

(3)熟悉建設項目環境信息公開的內容及要求;

(4)瞭解環境管理臺賬與監測數據保存的要求;

(5)熟悉廢氣、廢水、地下水環境監測及生態監測的內容和要求;

(6)瞭解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的要求;

(7)熟悉建設項目環境監測計劃的內容和要求。

七、環境風險分析

(1)熟悉建設項目環境風險因素識別方法及影響途徑;

(2)熟悉環境風險事故源強估算方法;

(3)掌握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內容的基本要求;

(4)掌握環境風險防控措施的內容和要求;

(5)掌握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區域聯動要求。

八、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1)熟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投資的構成;

(2)瞭解環境保護資金投入的組成。

九、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與調查

(1)瞭解驗收的重點、範圍及驗收標準的確定原則;

(2)熟悉驗收監測與調查的主要工作內容和技術要求;

(3)瞭解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的內容和要求。

十、公眾參與

瞭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信息公開的內容、方式和範圍。

第四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運用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技術導則與標準、技術方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相關法律法規運用和政策、規劃的符合性分析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採用的相關法律法規的適用性

分析;

(2)建設項目與環境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3)建設項目與主體功能區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

劃的符合性分析;

(4)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與審查意見對建設項目的約束性分析。

二、項目分析

(1)分析建設項目施工期和運營期環境影響的因素和途徑,識別產汙環節、汙染因子和汙染物特性,核算物耗、水耗、能耗和主要汙染物源強;

(2)分析計算改擴建及異地搬遷工程汙染物排放量變化;

(3)評價汙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4)分析廢物處理處置合理性。

三、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判定評價範圍內環境敏感區;

(2)制定環境現狀調查與監測方案;

(3)分析環境現狀調查資料、監測數據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4)評價環境質量現狀。

四、環境影響識別、預測與評價

(1)識別環境影響因素與篩選評價因子;

(2)選用評價標準;

(3)確定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範圍;

(4)確定環境要素評價專題的主要內容;

(5)選擇、運用預測模式與評價方法;

(6)預測和評價環境影響(含非正常工況)。

五、環境風險評價

(1)識別重大危險源並描述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事故;

(2)提出減緩和消除事故環境影響的措施。

六、環境保護措施分析

(1)分析汙染控制措施的技術經濟可行性;

(2)分析生態影響防護、恢復與補償措施的技術經濟可行性;

(3)制訂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

七、環境可行性分析

(1)分析不同工程方案(選址、規模、工藝等)環境比選的合理性;

(2)論證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分析的完整性;

(3)判斷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正確性。

八、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

(1)檢查建設項目汙染防治設施和生態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與經批准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審批文件的相符性;

(2)檢查環境保護措施的有效性和汙染防治設施運行的效果;

(3)判斷環境保護補救措施的合理性;

(4)確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的重點;

(5)判斷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結論的正確性。

九、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1)分析規劃的環境協調性;

(2)判斷規劃實施後影響環境的主要因素及可能產生的主要環境問題;

(3)分析環境影響減緩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綜合論證規劃的環境合理性並提出規劃優化調整建議;

(5)結合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成果提出對規劃所包含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指導意見。

拿走不謝丨2018版環評工程師考試大綱 四科目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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