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環保大事件!工業園、陶瓷企業、原料企業都被點名了

——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在湖南


10月30日,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正式啟動,當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正式進駐湖南省,截止目前,督察工作已基本完成。

根據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公佈的《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顯示,截止11月28日,湖南省接到群眾信訪舉報陶瓷行業相關環保問題數十個,經調查,多個陶瓷工業園、陶瓷企業、陶瓷原料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被查實並被要求整改。

1臨湘市陶瓷工業園揚塵擾民

被舉報問題:

臨湘市陶瓷工業園被舉報生產作業廢水直排,汙染了當地的河流。24小時生產,揚塵擾民。檢查的時候就停產。

查實情況:

經臨湘市工業園和市環保局聯合調查,“24小時生產,揚塵擾民”問題屬實。

處理情況:

1、臨湘市環保局責令各企業廢水循環利用,做到生產廢水不得外排;

2、園區將督促各企業加強運輸物料車輛、堆場的管理,防治揚塵問題反彈;

3、市園區管委會將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園區揚塵、周邊水體長安河等進行監測,如檢測結果進行處理。

2利德有陶瓷廢水超標

被舉報問題:

衡陽市衡陽縣龍井村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被舉報煤氣站噪聲、灰塵大,汙染井水。

查實情況:

經調查核實,該公司“雨水沖刷地面粉煤灰導致雨水溝廢水超標”屬實。

處理情況:

衡陽縣環保局下達了《環境監察整改通知書》,責令湖南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立即進行整改,完善雨汙分流系統,將雨水溝清淤廢渣清運。並對湖南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雨水溝廢水超標進行立案查處。

3美佳陶瓦汙水直排

被舉報問題:

湖南長沙瀏陽沙石鎮蓮塘村金雞組與新屋組的美佳陶瓷瓦廠汙水直排農田、廢氣直排,且存在異味,工業廢渣隨意堆放、填埋。

查實情況:

該企業在正常生產時煤氣發生爐在開啟和關閉時部分廢氣外排;固體廢物堆存場的少部分半成品及破碎的成品由於周邊村民鋪路傾倒在路邊和山邊。

處理情況:

1、瀏陽市環保局對企業外排生活汙水及汙水受納水體水塘水質進行監測,針對監測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

2、沙市鎮督促企業停產期間加強對各項設施、設備的檢修和維護。

4九彩瓦業原料堆場揚塵、雨汙分流不徹底

被舉報問題:

常德臨澧縣停弦渡鎮望夫村湖南九彩瓦業有限公司無審批手續、無環評無排汙許可證,廢水、釉水直排澧水河,該廠有危險化學品,煤氣站二氧化硫直排。

查實情況:

經調查核實,“無審批手續、無環評無排汙許可證”、“廢水、釉水直排澧水河(在洞庭湖)”、“煤氣站二氧化硫直排,影響周邊農作物和周邊居民生活,多次反映無果”不屬實;“該廠有危險化學品”屬實。

處理情況:

1、11月7日,針對該公司原輔材料堆放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汙染和雨汙分流不徹底的問題,臨澧縣環保局向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並對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現正在查處中。

2、臨澧縣環保局督促該企業儘快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完成並經核實後再進行生產。

5朗豐色料廢水不經處理外排

被舉報問題:

郴州永興工業園朗豐色料實業有限公司,廢料、廢水未經處理直排,導致河水顏色變紅、黃,農田作物死亡、生活用水無法使用。

查實情況:

從今年10月份開始,該公司被發現存在生活廢水未經處理外排現象。

處理情況:

1、2018年10月16日,永興縣環保局對朗豐色料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立案,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2、10月26日,郴州市環保局再次對其立案查處,擬進行行政處罰;

3、責任該企業建設一個兩萬m³的低位循環水池,用於收集公司的生活廢水循環使用;

4、對園區辦、縣環保局相關負責人約談問責。

6陶瓦廠佔用集體土地

被舉報問題:

瀏陽市沙市鎮蓮塘村陶瓷廠(用釉製作瓦),每天燒焦煤20多噸,空氣汙染嚴重,並且將生產廢水排入水庫,釉水排至山上。

查實情況:

經調查核實,該舉報情況屬實。

處理情況:

1、國土部門對其擅自佔用集體土地的違法行為,森林公安局對其擅自佔用林地的違法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2、水務部門責令企業完善水土保持行政許可手續,安裝取水計量裝備;

3、沙市鎮督促企業停產期間加強對各項設施、設備的檢修和維護,定期對沉澱池泥渣進行清理;

4、沙市鎮督促企業完善國土、林業、水務等相關行政審批手續。

7豐源陶瓷原料揚塵、噪聲汙染嚴重

被舉報問題:

衡陽市衡山縣豐源陶瓷原料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揚塵、噪音汙染嚴重,目前該企業計劃在村中再開一家碎石場,已經開始建設。

查實情況:

經調查核實,“豐源原料有限公司,該企業為碎石場,生產過程揚塵、噪聲汙染嚴重”情況屬實。

處理情況:

1、2018年11月3日衡山縣環保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採取有效措施,減少粉塵汙染物的排放。對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2、東湖鎮人民政府要求該公司負責人主動協調好與組內村民矛盾,妥善處理好周邊關係,水塘汙染問題責成企業對水塘清淤,並利用冬修期間對水塘進行修繕。

3、2018年11月3日衡山縣國土局對該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東湖社區15組集體土地建加工廠的行為下達了《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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