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孩為什麼十三四歲就結婚生子了?

我國提倡的是“晚婚晚育,優生優育”,現在,女子結婚的法定年紀是二十歲,男子比女子多兩歲。但是,若真有女子二十歲就結婚了都會被說成是結婚太早。可如果這是在古代,二十歲的女子若還是沒有出嫁都會被說是老姑娘了,很多古代二十歲的女子其孩子都能滿地跑了,因為,她們大多是十三四歲就嫁人。現在,十三四歲的小姑娘還在學校裡無憂無慮地接受著老師和家長的呵護,心智和生理上都未成熟。那麼,為何在古代就得結婚了呢?其實在民間,早婚之俗一直為歷代所崇尚。漢樂府《古詩為焦仲卿妻作》中說:“十六知禮儀,十七遺汝嫁。”《漢書.王吉傳》:“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代不明而民多夭。”唐李白《長幹行》:“十四為君婦,羞顏未嘗開。”... ...可以說,我國在古代其實一直是一個“早婚國家”,並且,在古代一直有一個婚齡標準,每朝每代都不一樣,其中,周朝《周禮•地官•媒氏》中提到的“男子三十娶妻,女子二十嫁人”屢次被說起,按照這麼看和現代標準差不多,而且,男子的年齡還放寬了八年,但是,從史料上分析其實不然。這個年紀不是現代婚姻法中最低結婚年齡,而是最高年齡上限。也就是說:女子在二十歲之前必須嫁人,男子在三十歲之前必須娶妻。而在《禮記》中規定的男女結婚年紀的標準是男二十歲,女十五歲。在唐朝規定“男子十五以上,女子十三以上,必須嫁娶”,明代規定“凡是男子年滿十六,女子年滿十四,若是還沒有嫁娶,就要聽從官府安排成家”。在中國古代女性結婚年齡普遍低,大多都在十三四歲的時候,父母就會把女兒嫁出去;其實,這種強迫女子早婚的初衷都是朝廷為了增加社會人口,是和當時的國情有關。古代的大國都是靠百姓人口撐起來的,人多力量大,當時的都是以農業經濟為主,人口越多,勞動力就越多。在穩定和平的年代,人口就是勞動力,是推動社會生產的主要因素,人多就能成為強大的國家。而且在古人眼裡,女子就是一個生育工具,幫助男子開枝散葉,繁衍子嗣,女子嫁到男方家裡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生小孩。而且,古代徭役負擔重,若是家裡沒有幾個勞動力的話是很難承擔的。加上,古代醫療設施落後,古人的平均壽命也就是四十四歲左右,所以,十三四歲結婚也算是十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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