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意外身亡,三種方法幫您要回借出去的錢(建議收藏)

債務人意外身亡,三種方法幫您要回借出去的錢(建議收藏)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借錢,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誠信的問題。但是世事難料,總會存在意外等突發情況。那麼,在債務人出現意外情況的時候,債務應該怎麼解決呢?

首先,關於債務承擔問題,分成如下三種情況:

1.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借款人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

2.依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

3.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根據上述三種情況,也就是說,借款人死亡後,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則其配偶有義務償還;未發生繼承的,則在借款人的遺產中償還;如已發生繼承的,則其子女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若放棄繼承則無需承擔。子女個人無義務償還,但自願償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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