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局”結果揭曉 雷軍和董明珠會兌現賭約嗎?


“賭局”結果揭曉 雷軍和董明珠會兌現賭約嗎?


2013年12月12日,在中國經濟年度人物頒獎盛典上,雷軍說:“如果小米在5年內營業額擊敗格力,董明珠董總輸我一塊錢。”董明珠霸氣回應:“第一,我告訴你不可能,第二,要賭就不賭一塊錢,我跟你賭10個億,讓全國人民作證。”

董明珠在近日接受採訪時表示:“我與雷軍的‘十億賭局’已經勝出。”她表示,其實與雷軍的賭局本身並沒有什麼意義,兩者不具備可比性。因為格力是做實體經濟的,而小米是做互聯網的,屬於輕資產。

那麼,董明珠的這番話,到底是在激雷軍呢,還是在給雷軍臺階下,一面說已經勝出,一面又說沒有意義,認為小米是輕資產。這場世紀之賭,還有沒有兌現的可能性呢?如果兌現,又將會遇到什麼問題呢?

筆者認為,這場賭約,正如董明珠所言,沒有什麼意義。因為,企業家之間,類似於他們這樣的玩笑並不少。所不同的是,此次玩笑,被天生好強好勝的董明珠在中央電視臺誇大出來了。

不能兌現的原因,不是雷軍耍賴,也不是雷軍拿不出10億元,而是存在嚴重的法律障礙。想一想,賭局都開到中央電視臺了,且賭資高達10億元,如果司法機關不加以干預,如何向全國人民交代。嘴上說說可以,無非就是開個玩笑。真的兌現了,可不像有的人所言,繳個個人所得稅就行。這不是什麼所得,而是賭資。賭博被抓,除了賭資要被沒收之外,還要根據賭資大小,追究參賭人和場所提供者的法律責任,像賭資高達10億元這樣的賭局,將對當事人採取怎樣的法律措施呢?若兌現,中央電視臺就成了賭場了,這成何體統。

也許正是因為如此,董明珠才會在賭約即將到期的情況下,既表達已經贏了雷軍的想法,也明確表示,這場賭局沒有什麼意義,以此來結束與雷軍的這場世紀之賭。只要不拿出實實在在的賭資,賭局的調門喊得再高,也就是一個玩笑,一個比較認真的玩笑。拿出了賭資,玩笑就變成了真正的賭博。那麼,有關方面就必須及時介入。否則,會造成極其不良的社會影響,並觸犯法律。

所以,雷軍與董明珠的這場世紀之賭,只能以玩笑的方式終結。現在,董明珠已經發出了終結的邀請函,就看雷軍如何回應了。既然董明珠已經認為這場賭局沒有什麼意義,且認為小米是輕資產企業,與格力的重資產企業不可比,也可以算為雷軍著想,給雷軍臺階下了。只要雷軍來一句“董大姐贏了”,也許,這場世紀之賭就會在哈哈大笑中結束。格力沒贏,小米也沒輸,董明珠很有面子,雷軍也沒失面子。輿論和公眾,則可以沿著董明珠和雷軍的哈哈大笑,也回之以笑聲和掌聲。

中國的企業家,來點幽默與風趣,甚至帶有一點刺激的意味,本身並沒有錯。公眾用關注、甚至有點看笑話的目光對待這樣的風趣與幽默,也不是什麼問題。辦企業不容易,開個玩笑又何妨。只是千萬不要當真,當真了,就不好玩了。能夠看到兩家企業都發展得很好,那才是真正開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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