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工作

近日,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安排,无锡市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人”待遇计发工作。目前市级机关554名退休“中人”待遇已按新制度规定,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发放到位,各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预计将在年后分批进行“新待遇”计发。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无锡市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人”是指,在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而在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他们不再执行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而是实行与个人缴费挂钩的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时强制建立职业年金。由于新老待遇衔接之间的计算方法未确定,无锡市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直采用领取临时待遇的方法过渡,未能精准体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

首批“中人”新待遇计发对象,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已完成退休人员待遇申领并经初审、复审通过的2017年12月底前退休人员(2018年度退休人员暂不能进行新待遇计发)。其中,有企业缴费经历的、省内(外)跨统筹区转移的、清算未完成及欠费单位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退休死亡的人员等特殊情形,暂不纳入本次发放范围。总体上,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将与改革前的同类人员退休水平保持平稳衔接,而且晚退休一年的人员,因为其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都要多缴一年,相应的个人账户规模也就大一些,因此其退休时计发的养老金水平也要比同单位同条件的上一年退休人员略高一些,但不会过高。

为了便于机关事业单位“中人”了解自己的待遇计发情况,我市在此次发放过程中向每一位“中人”发放了一份告知书,详尽告知其初始待遇计发标准、历年养老金调整情况和目前领取的待遇标准。本次新待遇核定后的退休人员,将从2月份起按新核定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核定的新待遇以及过去几年少发的养老金已在春节前一并发放到位。此外,目前核定的基本养老待遇合计金额不包含职业年金金额部分,待我省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系统上线后,职业年金待遇将再次进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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