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9日(正月十五),邵武市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接到了這樣一通電話“由衷感謝咱們檢察院的駐所檢察官,如果不是你們的幫助,這個春節我可能無法陪伴在妻兒身邊。”
原來,邵武市看守所檢察室檢察人員在對在押人員彭某約談中發現,彭某在案件中起著輔助作用,屬於共同犯罪中的從犯。經駐所檢察官初審評估,認定彭某可能具備取保候審條件。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立即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對在押人員彭某的卷宗材料、在押期間表現逐項進行審查。
2019年1月16日,刑事執行檢察部門依法向辦案單位制發變更強制措施建議,彭某於同年1月21日轉取保候審。在家人的陪伴下,彭某走出看守所,回到了妻子和孩子身邊,圓了回家過年的團圓夢。
2018年以來,邵武市檢察院共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39件35人,改變強制措施33件33人,捕後變更率為23.57%。下一步,該院將繼續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在保障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的同時,最大限度地維護捕後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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